广西对“贫困县”考核指标突出扶贫成效

08.06.2014  21:28

新华网南宁6月8日电(记者 吴小康、翁晔)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获悉,今后广西将从转变考核方式上着手,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主要考核指标由地区生产总值转为主要考核扶贫成效。

广西改进的考核新机制明确,将把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和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及完成扶贫开发重点工作成效作为贫困县的主要考核指标。同时,将扶贫开发成效作为衡量片区县、重点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工作实绩的主要依据。

目前,广西已根据贫困状况对14个地级市进行分类,并按类确定扶贫开发考核指标在考评体系中的权重。广西明确,2018年之前实现脱贫县或扶贫工作有进步的县给予资金项目奖励,并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相关负责人优先提拔任用。

对已脱贫的县,广西实行脱贫不减扶持政策,在2020年之前保持对其扶持政策不变、扶贫规划不变、资金项目不变、行业扶贫不变、定点扶贫不变。此外还建立起问责机制,对扶贫工作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岗位调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