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言广告法:应广泛禁止所有烟草广告和赞助

13.09.2014  09:44

为了推动中国控烟事业的发展,众多控烟专家于近期向广告法修订草案建言,希望草案能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12日,北京公益性科研机构“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举行信息交流会,呼吁广告法修订草案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杨功焕在会上说,她希望新的广告法能够明确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她认为,新的广告法不能留有“经批准”可以设置某些烟草广告的规定,且不应把烟草广告与酒类广告相提并论。

就在11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在北京召开媒体通气会,建议广告法修订草案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此前,由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外交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也明确提出“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目标与具体要求。

杨功焕说,烟草赞助和促销本质上也是一种变相的广告形式,对于烟草广告,只有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有效地保护公众远离烟草,维护健康。

中国于2003年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成为《公约》缔约国。《公约》于2006年1月正式生效。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说,希望这次广告法修订过程中,与烟草广告相关的条文,应完整体现《公约》的精神。

据悉,广告法修订草案已于8月25日提交至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目前正在中国人大网征求公众的意见。

王克安认为,现有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或因查处不力,或因处罚力度太小,以致对烟草业做非法烟草广告的行为未能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慑,从而使其有恃无恐。

我们期盼,新的广告法有关烟草广告的条款,应当充分起到禁止烟草广告、保护人民健康的积极作用。”他说。(记者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