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我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互联网广告将成监管重头戏
甘霖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指出
我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互联网广告将成监管“重头戏”
8月31日,新《广告法》施行一周年前夕,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就新法施行以来全国广告监管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内容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指出我国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互联网广告将成监管“重头戏”。
甘霖表示,新《广告法》施行一年以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约2.4万件,罚没款约4亿元,有力地震慑了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监测显示,2015年9月以来,监测违法广告数据已连续数月保持在较低水平,广告违法率比新《广告法》施行前下降了84.29%。
甘霖指出,虽然与新《广告法》颁布实施前相比,全国广告市场秩序实现了历史性好转,但这种好转是在广告监管机关的高压和集中整治之下实现的,基础还有待加强,尚没有形成常态。最近一段时间,虚假违法广告在个别地区和媒体出现反弹苗头,需要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企业和媒体的守法自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个别企业和媒体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淡薄,一味追求“眼球效应”,发布一些具有不良影响的广告,需要进一步加大防范处置力度。此外,广告监管工作遇到了更多新事物、新问题,对监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甘霖表示,工商(市场监管)机关一直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监管方式,加强广告监测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广告监管现代化水平。针对传统媒体广告,国家工商总局逐步完善广告监管平台功能,拓展广告监测范围,稳步推进广告监测对象向县级媒体延伸,提升广告监测效能。面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广告,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快推进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有望于今年年底初步形成基于云计算的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能力。
甘霖强调,于9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突出互联网广告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突出可操作性,着力解决基层监管执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厘清了各参与主体之间的义务和责任。随着《暂行办法》的施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也投入试运行,将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资料采集、违法证据固定、监测信息发布及结果汇总等重要技术支撑,推动实现“以网管网”。
最后,甘霖特别指出,对广告市场秩序的严管,并不是把广告管死,而是让广告产业更加健康地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为消费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