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逾6万 获刑3年2个月

20.08.2014  21:57

中新网广州8月20日电 (蔡敏婕杨婷)广东一名男子冒充警察招摇撞骗,三名女子被骗6万余元。20日,广州越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据了解,刘某于2004年结婚,在广州三元里经营小食店,由于觉得无聊,在2012年3月开始以“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的民警”的身份,通过微信摇一摇的功能添加认识了五十余名陌生女性并骗财或骗色。刘某称,他所诈骗的钱款主要用于偿还房贷和自己花销,行骗得手后,一般就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

广州越秀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至10月期间,刘某在广州通过手机微信认识被害人李某某等3人,并在交往期间,冒充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的警察,以帮忙办事和送礼为由,骗取李某某等三人共60500元。随后警方于2013年12月18日在广州嘉美丽酒店内把刘某抓获归案,并缴获深蓝色制服1件和铜色仿真手枪1把。

广州越秀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属于情节严重,判决刘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