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民办幼儿园未批先办 为获资质建“空中操场”

20.11.2014  08:03

  位于郑州市南三环与连云路交叉口附近的某幼儿园三楼的“空中操场”。

本报记者 潘志贤摄

近日,郑州市一所民办幼儿园为了给孩子们开辟户外活动区,在三楼楼顶圈建铁栅栏,建起“空中操场”引发热议。一时间,“空中操场”的安全性遭到诸多质疑,“空中操场”难题也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这家幼儿园位于郑州市南三环与连云路交叉口附近的某小区内,他们在3楼楼顶平台圈建铁栅栏,近日频遭业主投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面对学龄前儿童教育市场刚需,业主维权、民办幼儿园生存、相关部门执法,都显得尴尬棘手。

民办黑园为获资质建起“空中操场

这所幼儿园的幼儿专属游乐场地位于一座三层商用建筑的楼顶,约两周前开建,目前耗资8万余元,在未完工的情况下便频遭附近居民投诉。

据了解,该幼儿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已经招收学生130个,属于未批先办的“黑户”。而在楼顶开设运动场地的原因则是为了“配合”办学证书早日取得。因为按照规定,开办幼儿园必须有相应的户外活动区,而且活动区需与教学区为一体。于是,这所开办在楼房顶层的幼儿园便将户外活动区扩展到了楼顶。

记者现场看到,该幼儿园教学区位于三楼,大门东侧破墙开了一扇门,门外顺着外墙向上架起一架铁梯子,直通三楼活动区。楼顶占地500多平方米,其中200多平方米被铁栅栏围起,栅栏近两米高,四周离楼体边缘约3米,通道和活动区铺上了彩色塑胶跑道。

社区工作人员和不少孩子家长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现有3000多住户,小区本有一家合法的民办幼儿园,但当地居民认为有点“贵族化”,每月托费在1500元左右。而新建的幼儿园是“平民消费”,每月托儿费700多元。

针对业主投诉,辖区京广路办事处执法人员曾多次现场调查调解。该办事处11月12日回复市长热线的《情况说明》说:“经现场核实,此处实为幼儿园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幼儿安全,在房顶设立的安全栏杆,该幼儿园三楼无新增违法建筑。

每天上午9点到11点、下午3点到5点,幼儿园的老师都会带着孩子们到楼顶活动区游戏。附近居民的投诉正是“噪声大”、“影响了正常生活”。而且有业主认为,在楼顶焊接栅栏围起活动区属于“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我们做的是教育行业,有声音实在难免,我们已经采取各种措施以降低噪音了。”针对周边居民的投诉,该幼儿园园长张英霞无奈地说。

日前,京广路办事处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情况后认为:圈起的活动区“不属于违法建筑”,但沿外墙至楼顶活动区的铁楼梯属于违法建筑,按规定应该拆除。

但如果拆了“违法建设”的楼梯,让孩子们如何走到“不是违法建筑”的楼顶活动区?有孩子家长质问:“拆楼梯是瞎胡来,难道让孩子们飞上去?”执法人员也很无奈地说,“我们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

目前,迫于各方压力,通往楼顶活动区的门已经上锁,张英霞表示活动区“不会投入使用”。到了活动时间,只能带着孩子们去后面小区的绿地做操、游戏。小区里车辆较多,安全又成了张英霞心里的一根刺。

主抓民办幼儿园工作的二七区教体局行政服务科工作人员称,针对业主投诉,他们曾多次实地调查,并3次对该幼儿园下发停办通知。“该幼儿园确实是未批先办的‘黑户’”,这位工作人员说,“依法应当取缔。但该幼儿园的存在是居民的刚需,因为周边幼儿园要么位置较远,要么收费较高。

该幼儿园现已招收130个孩子,如果武断取缔,孩子们无法分流。”教体局工作人员还透露,该幼儿园此前曾在一楼广场圈起一个幼儿活动区,但按照相关规定,活动区必须和教学区为一体。

至于将活动区建在3楼楼顶是否符合规定,工作人员称,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幼儿园只能建在3楼以下,但“并没有文件说明,3楼的楼顶平台,算不算3楼以上”。而平台活动区即便建成,也必须经过权威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房屋楼顶的承重力一定要达到安全标准,楼顶护栏之间的间隙不能大于7厘米,护栏高度要达到1.5米左右。”如果达不到此项安全标准,会依法进行取缔。

张英霞说,楼顶活动区的安全措施能想到的都做到了,安全应该不成问题。“我也知道要很多复杂的手续,可是没有得到任何指导和积极的意见,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张英霞叹了一口气,“有时候,看到外面天气那么好,我们的孩子却没有宽敞的阳光场地去玩耍,心里真的很不好受。

没有法律说我们的操场违法,也没有法律说合法,就到了今天这个地步。真希望能有政策、法规帮我们这些民营教育一把。”张英霞坦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