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2岁幼儿午睡窒息死亡 托儿所老师获刑5年

23.12.2016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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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12月2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李大荣)  龙岩上杭2岁幼儿涵涵(化名),在托儿所午睡死亡(导报9月8日报道)。21日,经上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陈某(托儿所老师)被判有期徒刑5年。

   被子盖住头部致幼儿身亡

  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24日12时20分许,被告人陈某,在上杭县临城镇松园路2号其经营的小天使托儿所,带幼儿涵涵到床上休息。因幼儿涵涵一直哭闹不肯入睡,被告人陈某便侧身躺下抱着她,哄其入睡,但仍无效。

  为不影响他人休息,被告人陈某右手枕着涵涵,用一件被单盖在其头部,左手放在盖着被单的涵涵头上,一同入睡。至14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醒来后掀开被单欲叫醒涵涵时,发现其脸发白、嘴唇发紫,呼叫无反应,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2岁幼儿涵涵系较柔软的钝物作用于口鼻腔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上述事实,经庭审举证、质证,证据证实。

   老师获刑5年赔偿69万元

  对此,上杭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管护被害人涵涵的过程中,应当预见其将被单盖在幼儿头上可能危及生命,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其死亡的后果。

  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陈某应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因幼儿涵涵死亡产生的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69万多元。

  涵涵的父亲表示,一路走来,心很累。目前,女儿还在殡仪馆内,仍无法入土为安,他希望对方能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如果不行,还将继续上诉讨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