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十二)
牢记责任担当 筑牢安全防线
学校安全工作处
2017年,是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会议胜利召开之年,学校安全工作面临新挑战新考验。在省教育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安全工作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牢记责任担当,筑牢安全防线,有效防范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全省未发生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同比下降9.4%,学校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学校安全工作处处长李建华作述职报告
着力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显著
——落实中心要点工作。校车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易致群死群伤,年初,校车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分别列入了省政府、教育厅和全省学校综治安全工作要点。多措并举狠抓管理,有效防范校车、消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圆满完成省安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效。省教育厅被省政府授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优秀单位”。
——持续创建“平安校园”。2014—2017“平安校园”三年目标创建率95%,2017年底实际创建率达97.5%,超额完成三年暨定工作目标。主动服务“平安福建”建设,学校安全工作处获得“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着力落实安全责任措施有力
——压实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校四级管理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健全机制。将安全工作纳入督导体系,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试行)》。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
着力加强安全教育成绩斐然
——创建“安全教育示范区”。在2016年创建“省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省级学校安全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为争创“全国学校安全教育示范省”奠定基础。
——强化师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全省中小学师生及家长参加全国“在线安全教育”和“网络知识竞赛”,囊括教育部开展的“两项教育”10个专项全国第1名好成绩,受到教育部基教司表扬肯定。
——组织福建专场实操演练。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开设福建专场应急疏散演练实操培训班。2017年参训总人数(222名)是2016年(36名)的6倍。
2017年3月27日,第二十二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暨第十个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活动在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启动,图为活动现场开展的反恐处突演练。
——落实安全教育课时。2017年秋季,《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材首次投入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认真督促各地将《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纳入课表,从课时上保障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公共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教材2017年秋季投入使用
着力开展监督检查形式多样
为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全年开展督导检查2次、专项督查4次、明察暗访1次、“双随机检查”1次、交叉互查1次,确保学校安全责任到位、排查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护航厦门金砖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2018年学校安全工作处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学习《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大局,健全完善综治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努力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治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构建安全双重预防机制
按照《福建省加强重大风险管控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整体方案》要求,加快构建学校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学校安全稳定。
创建新一轮“平安校园”
落实省委新一轮“平安福建”建设,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18—2020年新一轮“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打造“安全工作示范区”
开展“省级学校安全工作示范区”创建,将创建工作纳入“九市一区”校园及周边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将取得成效与各地综治工作考评挂钩。同时,开展“省管学校安全工作示范校”创建,将创建工作纳入省管学校办学绩效和办学实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取得成效与年终考评工作挂钩。
严控事故和非正常死亡
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将学校安全事故事件起数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目标管理值范围内,力争2018年度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