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五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07.11.2016  17:43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五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责任体系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单列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诫勉、履职报告点评等制度,将安全生产履职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绩考核权重。

      二是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实现区、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覆盖。各级安监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组织、文明、综治等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在考核年度内,因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本地区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隐瞒不报、组织救援不力致使损失扩大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善综合治理、分级监管、议事协调、交叉执法、联查联防、预警约谈、事故预防、挂牌督办、整改评估、通报考核、责任倒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学习调研、新闻发布、隐患举报等各项制度,持续强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联动机制、宣传教育机制、隐患排查整改长效管理机制、道路交通安全联动机制、举报奖励制度等各项长效机制,加大对涉及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的改造力度。

      四是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制定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安全生产规划协调、统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专项规划,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是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所有企业都要都要按照企业管理层级,建立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