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四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 

09.01.2017  15:31
     临近岁末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各类隐患增多。为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上杭县四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坚决严防事故发生。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公安、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二、全面加强对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吸取2016年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007年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严禁集中连片经营、经营场所超量储存以及违规在许可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超标违禁烟花爆竹,坚决取缔“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点。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
  三、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为贯彻省、市、县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四、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要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上杭县安监局  华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