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治污!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首批环境典型违法案件

14.06.2018  10:51

  记者今日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今年以来,我省通过深入开展“清水蓝天”、饮用水源地保护、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铁拳治污,依法查处了一批利用隐蔽性强、违法性质恶劣的环境污染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1-5月,全省共立案处罚1132起案件,罚款6715.89万元;采取查封扣押措施418起;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31起;实施按日处罚4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19起;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6起,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主动曝光也是正面宣传”,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主动曝光环境违法案件,不仅没有负面影响,而且集聚正能量,提高政府公信力,增强全社会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信心和希望。他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环境执法威慑力,增强社会和民众的环境获得感。

   省环保厅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各地查处的9起典型案件分别为:

   福州闽清查处非法小电镀涉嫌污染犯罪案

  2018年1月17日,闽清县环保局、闽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动执法,对闽清县白中镇霞溪村一非法电镀加工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电镀点未建设废水治理设施,电镀废水直排厂区明沟,最终流入闽清霞溪。经监测,废水中六价铬、镍、锌、铜等重金属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其中六价铬浓度超标394倍,涉嫌污染环境罪。闽清县环保局当场查封该非法电镀点,扣押相关电镀材料,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1月23日,闽清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刑拘1人。

   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涉嫌污染犯罪案

  2018年1月23日,厦门同安环境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集贤路一带的污水井中有黄绿色污水流动,经排查周边工厂,发现厦门正福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污水站门口地面地砖有重新铺过的痕迹,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私设暗管将超声波废液收集池内污水直接外排市政管网。经监测,总镍、总铜、总锌浓度均超过国家标准10倍以上,涉嫌污染环境罪。同安区环保分局对该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行为立案处罚人民币10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5月30日,同安区生态法庭开庭审理了该案件。

   漳州天冠食品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移送行政拘留案

  2018年3月12日,漳州芗城区环境执法人员对漳州市天冠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糕点生产车间的清洗废水从车间地漏流出。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水通过私设暗管直排入厂区东北侧的雨水井内。经监测,废水中COD浓度严重超标。芗城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封了该公司和面车间的主要设备电源,处罚人民币1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2018年5月2日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泉州以琳工艺有限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涉嫌污染犯罪案

  2018年4月13日,泉州市环境执法人员对泉州以琳工艺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酸洗作业,车间部分酸液溢流至地面,但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标准化排放口无液体外排。进一步调查表明该公司将车间集污池内酸洗废水通过地下暗管直接排入处理设施出口的积水池,最终排向厂区外的排洪渠。经监测,外排废水含有重金属锌离子且pH值低于2,涉嫌环境犯罪。泉州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酸洗车间进行查封,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5月22日出具破案告知书,近期将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三明永安永镒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超标排放涉嫌污染犯罪案

  2018年3月15日,永安市环境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文江溪流域洋头村段有灰白色废水排入溪中。经排查,发现永安市永镒矿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擅自改造原有铁矿采选生产线进行铅锌选矿生产。现场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矿石堆场积水、沥干沉淀池渗漏废水、废渣淋溶水渗入土地,排入文江溪。经监测,多处点位总铜、总铅、总锌、总锰等重金属超标,其中矿石堆场地面积水总铅、总锌浓度超标100倍以上,涉嫌环境犯罪。永安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永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4月8日受理了该案件。

   莆田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利用渗井渗坑超标排放养殖废水移送拘留案

  2018年3月22日,莆田城厢区环境执法人员对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场西侧一渗坑内积压大量的猪粪便及养殖废水,可通过一pvu塑料管排向公司围墙处的渗井,再排入厂区外雨水沟内。经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超标排放。城厢区环保局局对该公司立案处罚人民币3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5月16日,城厢区公安分局对当事人胡某实施行政拘留5日。

   南平科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夜超标偷排废水移送行政拘留案件

  2018年1月15日凌晨,南平市松溪县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南平市科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错峰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污水储存池及处理设施中间池底部各设置一偷排管道,养殖废水未经设施处理直接排向周边农田与雨水管道。经监测,两处外排废水均超标。松溪县环保局依法对该企业私设暗管行为处罚人民币90万元,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5月8日,松溪县公安局对当事人叶某某实施行政拘留12日。

   龙岩连城翠华食品公司不正常运行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移送拘留案

  2018年3月29日,连城县环境执法人员会同姑田镇政府工作人员、姑田镇河长办工作人员对连城县翠华食品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但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的PVC管道被堵塞,废水直接溢流入厂界外的小溪,最终排向连城姑田溪。经检测,外排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超标。连城县环保局依法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罚款人民币15万元,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5月22日,连城县公安局对当事人邓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宁德柘荣县江秀东非法焚烧电子元器件涉嫌污染犯罪案

  2018年4月3日,柘荣县环保局会同城郊乡政府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对城郊乡原一级水电站旧厂房内的一家非法焚烧电子元器件加工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地面堆放有大量废弃电子元器件(危险废物),焚烧产生的废渣正在冒烟并伴有刺激性气味。经核实,该加工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45.39吨,涉嫌环境犯罪。4月9日,柘荣县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办。4月12日,柘荣公安局对该案件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询问,并取保候审。(记者 潘园园)

【责任编辑:黄今】
公安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