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的公示
23.11.2016 21:36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陆地港外贸集装箱流量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商务通关〔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对象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商务局等初审推荐、复查、分管厅领导专题会议等程序,现将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9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省商务厅。
联系单位:
省商务厅财务处 电话:0591-87270152
省商务厅机关党委 电话:0591-88371271
驻厅纪检组 电话:0591-87270288
省商务厅通关处 电话:0591-87270123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
传真:0591-875708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23.11.2016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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