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的公示

23.11.2016  21:36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陆地港外贸集装箱流量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商务通关〔2016〕3号)等文件精神,经申报对象所在设区市财政局、商务局等初审推荐、复查、分管厅领导专题会议等程序,现将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1月29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省商务厅。


联系单位:


省商务厅财务处    电话:0591-87270152


省商务厅机关党委  电话:0591-88371271


驻厅纪检组        电话:0591-87270288


省商务厅通关处    电话:0591-87270123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省商务厅


传真:0591-8757088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陆地港集装箱流量补助资金拟支持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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