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减灾委员会认真部署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
根据国家减灾委通知,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其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经省减灾委研究,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防灾减灾日工作进行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主题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综合减灾和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突出活动主题,凸显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抓住防灾减灾宣传重点,认真研究部署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各级减灾委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认真梳理城市灾害风险,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基础设施设防水平,增强城市抵御灾害风险能力,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丰富宣传内容,提升防灾减灾技能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减灾救灾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和企业等为平台,结合地域和行业特点,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发挥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有关纪念馆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企业员工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三、强化风险意识,扎实开展排查治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认真分析城市灾害发生的特点规律,针对灾害可能带来的风险威胁,集中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学校、医院、居民区、机场、火车站、大型商场、影剧院、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并开展集中整治。同时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动员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风险损失。
四、完善应急预案,认真组织应急演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火灾、煤气泄漏等事故,组织开展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和救灾物资调运等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省减灾委要求,宣传周期间每个县级人民政府至少安排5个城乡社区、8所中小学校、2个厂矿企业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熟悉灾害预警信号、避险场所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应急能力。
(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