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农厅办〔2018〕14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各设区市试验区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
现将《2018年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闽台农业合作交流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对台合作优势,坚持围绕“两个服务”,聚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继续深化产业对接,持续拓展基层交流,突出新人青年往来,着力创新服务机制,做实台商台农工作,全面推进闽台农业融合发展。
一、加快台创园建设,推动升级发展。加强台湾农民创业园(以下简称“台创园”)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产业发展配套条件,增强园区发展后劲,确保我省台创园建设成效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重点落实好省农综办每年1500万元和省发改委每年600万元的台创园基础设施项目,合力推动园区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切实提升台创园建设水平;统筹利用好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原则,重点推进一批示范性强、发展前景好的现代农业项目建设,完成年度投资7亿元以上;注重优势产业培育,着力打造特色品牌,引导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借鉴台湾发展乡村花园、乡村民宿、观光农园、休闲养生养老度假区等成功经验,发展探索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促进园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加强产业对接,深化产业融合。认真做好项目策划和储备工作,加大宣传,着力引进一批现代农业精品项目。借鉴台湾“建设富丽乡村”的经验和文创理念,规划发展生态农业、精致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支持在水果、蔬菜、茶叶、花卉、水稻、苗木、水产以及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等方面与台湾开展产业对接与合作,推进我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
三、强化示范推广,培育特色产业。立足“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和“海峡两岸新型农民培训基地”平台,开展闽台农业示范推广。突出基地示范,强化培训推广,发挥辐射带动,助推农业增效,实现农民增收。围绕重点产业,引进台湾良种,合作建设一批高标准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基地。加大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培训和推广,进一步培育发展具有我省特点、台湾特色的新兴特色产业。全省计划示范推广台湾农业优良新品种100个、新技术50项,开展台湾农业技术培训1200人次。
四、注重平台搭建,引导台青创业。着力支持漳平台创园台湾青年产业融合基地和台湾高校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扎实推动仙游和漳平台创园省级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吸引台湾青年创业就业。鼓励基础较好、条件具备的台创园邀请台湾高校学生,特别是从未到过大陆的农业院校学生来台创园实习实践与交流,创建台湾高校学生农业教学实践基地,争取2018年全覆盖。支持漳浦、清流、福清、惠安台创园开展省级台湾青年创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通过平台搭建,进一步引导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发展,注重政策扶持,优化服务保障,安排专项资金向台湾创业青年倾斜,与台湾青年共同分享大陆发展机遇,引导和辅导台湾青年在闽农业事业发展,增进他们的获得感。
五、突出首来群体,扩大基层往来。加强与台湾新面孔的往来,把握“基层”和“青年”的交流重点,持续开展“台湾农民福建行”活动,落实完成100名首次来大陆的台湾基层人员、青年(学生)来闽农业参访考察,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年的参与度、获益面。筹办好第十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暨促进“双新双创”发展对接会,并加强与海峡论坛组委会衔接,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筹备,不断提升农业专场活动的影响和实效。依托各类平台,加强与台湾农会、相关学(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交流合作。
六、精准服务台农,打造温馨家园。统筹用好省、部两级台创园台资农业企业贴息资金,进一步释放惠台惠农政策红利,增强台农在闽投资农业的信心,引导台资农业企业做强做大。积极参与筹办第十六届农交会,推动各台创园管委会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各类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拓展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促进农产品销售。全面落实好《进一步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若干意见》等各项政策,精准对接台农、台商生产发展和实际生活的需求,推动台企台农与大陆居民实现同等待遇,切实保障台胞合法权益。着眼对台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
七、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部署,推进有手段,落实有成效。对标农业部台创园建设评价指标,扎实有效推进6个台创园建设。通过农业系统延伸绩效考核,有效落实台创园和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县工作。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督查,推动台创园及闽台农业合作示范推广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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