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恃年纪小不受处罚 17岁少年屡次盗窃获刑8个月

02.07.2014  12:39

  东南快报7月1日讯 日前,17岁的小吴终于还是站在了审判法庭的被告人席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吴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小吴年纪不大,却是公安局的“常客”,因为他在偷东西的时候总是被警察逮到。第一次,小吴还有点胆怯地告诉警察说,自己的实际年纪和身份证上的年龄不符,当初父母是为了让他提早上学才在报户口时夸大了年纪。因其年龄存疑,小吴仅是受到“不予执行”的行政处罚。

  之后,小吴觉得这个理由简直就成了自己不受处罚的护身符,每每想找点钱花,又遇上警察时,总是很理直气壮地告诉他们自己的实际年龄。

  几进几出之后,小吴告诉法官,他初中毕业后就辍学了,2013年独自一人来厦门,就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年龄可以让他逃避处罚,所以他经常会干点偷东西的事。但站在被告席之后,他才知道自己真的错了。

  去年9月,小吴再次跟几个“老搭档”在集美侨英街道、灌口镇等地对锁不严实的摩托车和助力车下手,被周围的群众发现,又一次进了无比熟悉的刑侦大队。

  这次,警察对他进行了骨龄鉴定,又到他的老家对他的家人进行了询问,认真核实小吴的真实年龄。虽然最后还是采信了小吴的说法,但经过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小吴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可计价值达9022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小吴实施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对其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但小吴有多次劣迹,对其应酌情从重处罚。于是,法院最后决定判处小吴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东南快报记者 陈艳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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