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2014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1.05.2014  19:35

闽粮行〔2014〕55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粮油质量监测所、省粮科所:

根据《国家粮食局  教育部  全国妇联关于举办2014年粮食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粮办展〔2014〕72号)要求,2014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中下旬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时间:5月17日-5月24日。

        主题:“科学食粮,健康圆梦--粮食科普进社区进家庭”。

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粮食科普活动,在城乡居民中进行一次粮油及主食营养健康、科学消费知识大普及,宣传爱粮节粮、膳食平衡、合理营养、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科普知识,引导城乡居民树立节俭意识、营养意识,让大众吃得更科学、身体更健康。充分发挥粮油科技在增强国民营养健康、体质素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一)编写制作科普宣传品。国家粮食局将组织编写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爱粮节粮,营养健康》知识手册、科普宣讲提纲,制作节粮器皿、小贴士等宣传品,按比例发送各地。省粮食局根据需要进行翻制,并按一定比例发送至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翻印或者创新制作有特色的科普用品。

(二)进社区开展粮油科普宣讲。省粮食局要会同妇联、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粮油科普宣传活动。全省9个设区的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均为开展粮油科学消费科普宣传重点。进社区活动,由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从粮食科研单位、质检站、大专院校等单位抽调专家,进行节约粮食、科学膳食的科普宣讲;社区居民的组织由基层妇联负责。各地市的宣讲活动一般不少于5场。有条件的可与广电部门合作,在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

(三)进家庭送粮油科普知识。各级粮食局要与当地高校联系,从在校大学生挑选100名以上科普志愿者,经培训后,志愿者佩戴统一标识,由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居民家庭,普及科学购粮、储粮、烹饪、节粮等知识和技巧,赠送知识手册、节粮器皿、小贴士等宣传品。每位志愿者最少进10户家庭,入户的家庭宣传对象要登记建档(见附件)。同时,与粮食科普专家一起参加进社区的科普宣讲。省粮食局在近期将举办粮油消费知识师资培训(具体参训时间、地点和人员另行通知)。

        (四)开展多种形式粮油科普活动。活动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局门户网站开设科技周宣传专栏。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如:举办“营养健康主食”科技讲座、“爱粮节粮”讲座;组织中小学生参观现代化粮库、粮油加工企业等全国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组织专家,通过与市民互动等多种形式,为公众提供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面向农村,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指导农户科学使用储粮装具,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组织观看粮食科技宣传片。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粮食和妇联要高度重视,把粮食科技活动周作为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的重要措施,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妇联要分社区组织居民参加科普宣讲,为大学生志愿者进家庭进行引导,提供便利。

(二)粮食科研院所及骨干粮食企业,要积极参加和支持在地的爱粮节粮科普活动。

(三)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安排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所需经费由各地粮食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要坚持勤俭节约、少花钱、办好事的原则,杜绝任何浪费、奢华的行为,力争办出一届有特色、有成效影响好的粮食科技活动周。

(四)请各设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科技活动周的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5月10日前报省局行业管理处。在粮食科技活动周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做好录像和记录。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认真总结,于6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相关音像资料报送省局行业管理处。省粮食局、省妇联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通报。

(五)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妇联部门要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对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参与、参观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活动的顺利和安全。       

        附件:福建省2014年粮食科技活动周志愿者进家庭登记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福建省妇联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