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第4号
11.07.2018 21:20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 第4号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颖儒,电话(传真)0591-87553859;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笫三十批)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笫三十批)
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类型 | 评审单位 | 申请行业 |
1 | 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 复评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纺织 |
2 | 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服装生产) |
3 | 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 | 初次申请 |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轻工(服装生产) |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07.2018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