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8年第4号

11.07.2018  21:20
  



2018年    第4号


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公告。

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在有效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等情况,可来信或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称号。

联系人:陈颖儒,电话(传真)0591-87553859;地址:福州市东大路73号省直东湖大院1号楼,邮编:350001。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笫三十批)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笫三十批)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类型

评审单位

申请行业

1

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

复评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纺织

2

福建省闽江针织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服装生产)

3

福建武夷山武鑫工贸有限公司

初次申请

福建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轻工(服装生产)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