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粮油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闽粮行〔2017〕240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现将2017年第三季度我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情况
( 一 ) 全省抽检情况
第三季度全省共抽检系统内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718批次,合格71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其中:大米抽检222批次,合格222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小麦粉抽检73批次,合格7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抽检63批次,合格6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100%;原粮抽检360批次,合格36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 二 ) 各设区市抽检情况
福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95批次,合格95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厦门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37批次,合格37批次,批次合格率100%;三明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42批次,合格42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漳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26批次,合格26批次,批次合格率100%;泉州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63批次,合格16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南平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53批次,合格153批次,批次合格率100%;莆田市抽检原粮共13批次,合格13次,批次合格率100%;宁德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41批次,合格41批次,批次合格率100%;龙岩市抽检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原粮共148批次,合格148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本季度从各地抽检的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二、 今后工作意见
各级粮食部门要继续认真组织宣传学习《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督促企业落实好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
附件: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粮油质量抽检情况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粮食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