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30.05.2014  19:04

福州、厦门、邵武市教育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民宗局、科技局、财政局,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4〕 2号)精神,为确保该项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现将《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尽快予以部署和安排。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科技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4年4月18日

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4〕2号)精神,2014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这次调研也是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该项工作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1.掌握我省学生体质与健康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制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发展规划、科学开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2.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的贯彻落实,促进青少年体质与健康水平提高。

  3.配合完成《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任务,为制定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对象

  根据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实施方案,我省调查的对象是:福州、厦门、邵武市及省内高校四个点的汉族学生。

  三、调研点校的确定与样本的构成

  (一) 调研点校

  1.市、区(县):福州、厦门、邵武中小学调研点校的确定,原则上延用2010年调研点校,有调整时必须在原调研点校附近选择同类学校,并报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办公室备案。

  2.高校: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医科大学。

  (二) 抽样方法

  本次调查延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即首先确定调研点校,再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为单位随机整群抽样构成调研样本。

  随机整群抽样时,所抽取的班级数以能满足最低调研样本数为限。

  (三) 样本构成、分组与样本量

  调研样本分为检测样本和问卷调查样本。

  1.检测样本

  (1)检测样本分为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

  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构成(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2)样本分组

  汉族学生:7-22岁汉族学生按城、乡、男、女分为四类,每岁一组,共64个年龄组。

  (3)样本含量

  福州、厦门、邵武三地汉族学生:7-18岁学生每片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60人;19-22岁学生每类每个年龄组样本含量为120人。

  12岁样本量不足时,可从附近小学或中学的学生中补足,但必须按小学检测项目要求进行检测。18岁样本量不足时,可从附近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校的学生中补足,但必须按中学检测项目要求进行检测。上述样本均需选择本地户籍的学生。

  鉴于各地小学生入学年龄不一,6岁年龄组学生样本数量不作具体规定。

  2.问卷调查样本

  对体检样本中的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中、高中和高校的男女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体检样本数即为问卷调查样本。

  四、调研项目

  调研项目包括检测项目和问卷调查。

  检测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件1)。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均为各调研点校必须测试的项目,测试的结果填入“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检测卡片”(见附件2)。

  问卷调查项目见《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见附件3)。

  五、调研管理

  (一)组织领导

  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体育局、省卫生厅、省民宗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组成“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 (见附件4)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见附件5),负责领导、协调全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组(见附件6),负责全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对福州市、厦门市、邵武市及高校各调研点的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福州市、厦门市、邵武市参照以上办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负责组建检测队,开展本地区调研工作。四所高校由省教育厅体卫艺教处牵头组建检测队,开展高校调研工作。

  各调研点校由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组,配合检测队完成本校的调研任务。

  (二)组织实施

  调研工作要求与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相结合,相关调研项目的成绩即为2014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

  (三)检测队组建

  检测队应在历次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检测队伍的基础上组建,检测人员必须是体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充实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悉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四)主要工作时段安排

  各市、高校调研点应从即日起开始各项调研准备工作。

  2014年5月底前,福州市、厦门市、邵武市及高校制定本地区的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方案,并报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2014年6月底前,派员参加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人员培训班,进行体质与健康现场检测及数据录入的培训。

  2014年7月底前,召开全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2014年8月底前,举办全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人员培训班。对各监测点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及数据录入培训,并对各监测点的检测队伍进行强化培训。

  2014年9-11月底,各监测点进行现场检测和问卷填报工作。《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卡片》与《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由省教育厅按统一式样印制发给各监测点。

  体检样本(形态、机能、健康项目)测试和体测样本(素质项目)测试尽量同步进行,实在难以安排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分段进行,但体检时间应先于素质项目测试时间。

  2014年12月10日前,各监测点按照“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组”提供的统一软件完成数据录入;2014年12月20日前,省里集中、整理,并将数据录入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

  教育厅随时对调研工作进行抽查复核。

  六、经费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的通知》(教体艺〔2014〕2号),“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共同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为此,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工作经费由省财政统筹解决,福州市、厦门市、邵武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工作经费由当地政府财政统筹解决。

  七、检测器材与数据录入

  1.检测器材由各监测点、校自行解决。

  检测器材必须按照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统一规定的要求选择和使用,凡符合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器材规定要求的检测器材在校正后可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可根据调研器材的规定要求和此次调研的需要适当补充。

  2.为保证检测质量,本次调研数据统一采用手工录入,不得使用IC卡记录和录入数据。

  附件:1.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项目表

  2.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检测卡片(一)(二)

  3.2014年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

  4.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名单

  5.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6.2014年福建省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组成员名单         闽教体20149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