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体育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30号),我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全省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省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省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省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省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省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省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及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指导、组织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指导体育教育工作。
(九)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包括9个机关行政处室(含机关党委和驻局监察室)及2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省老年人体育工作中心 | 财政核拨 | 11 | 8 |
省游泳跳水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33 | 90 |
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04 | 75 |
省漳州体育训练基地 | 财政核补 | 45 | 34 |
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 | 财政核补 | 20 | 11 |
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 | 经费自理 | 20 | 19 |
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 财政核拨 | 22 | 15 |
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 经费自理 | 5 | 3 |
省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校 | 财政核拨 | 96 | 79 |
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68 | 43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核拨 | 282 | 146 |
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66 | 140 |
省乒羽网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28 | 112 |
省体操技巧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21 | 80 |
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39 | 111 |
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88 | 62 |
省田径自行车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44 | 80 |
省帆船帆板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97 | 94 |
省皮划赛艇运动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140 | 94 |
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 财政核补 | 120 | 103 |
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 财政核拨 | 35 | 30 |
省体育局(本级) | 财政核拨 | 64 | 6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省体育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打牢竞技体育的发展基础;进一步深化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机制改革、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体育产业等,推动我省体育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依靠三个主体,围绕三类人群,紧抓三个环节,全面落实全民健身的国家战略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三个主体的作用。政府层面,省市县都要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相关措施。社会层面,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单项体育协会改革试点,努力激发社会活力。市场层面,让更大范围的全民健身资源实现市场配置,通过不断扩大体育消费市场,让更多人群个性化的健身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
二是巩固老年、扩大中年、强化青少年三类人群的健身需求。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三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齐头并进。一要继续提升老年健身服务水平。二要扩大中年在职人员主动参与面。三要扎实推进学校体育发展。继续配合省教育厅开展中小学六项联赛,进一步健全完善省赛规程。
三是着力抓好体育设施规划、建设、融合三个环节。坚持做好增量、盘活存量,不断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一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二要狠抓设施建设。省局要继续推进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15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50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30个城市社区笼式足球场、20个拆装式游泳池工作。三要开动脑筋搞好融合。各级体育部门要主动与住建部门沟通,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时,把球场、健身步道、健身路径、自行车绿道等体育设施融合进去。
(二)内外兼修,夯实基础,营造环境,全面启动振兴“三大球”的系统工程
一是加强“三大球”后备力量培养。从今年开始,各设区市体校必须组建注册的“三大球”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少体校组建“三大球”项目,省局将设立专项资金对组建“三大球”队伍的少体校连续扶持4年。
二是借助社会资源振兴“三大球”。足球项目今年上半年组建福建青年队,并邀请阿根廷教练带教。排球、篮球项目主要采取与企业和院校合作的方式,借助社会资源提升竞争力。
三是营造“三大球”发展良好环境。充分利用政府、企业、社会资源优势,在多方面予以支持,尤其是对社会上积极开展青少年“三大球”培训的俱乐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振兴“三大球”的新模式。
(三)科技兴体,人才强体,严格管理,着力提升福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一是着力抓好科学备战。一要加大青运会备战训练力度。各训练中心和各设区市要围绕签订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项目夺金可行性方案。二要确保奥运参赛资格。各训练中心领导和主教练把注意力放在与国家队沟通和保障上,在确保参赛资格上多动脑筋、多想办法。三要全面深化全运攻关计划。
二是着力抓好科学保障。各训练中心要针对目标任务制定保障计划,主动靠前了解队伍的实际需要,研究解决问题。局机关和各市体育局为基层备战创造良好环境。科医部门要加强科研经费保障,加强课题研究。
三是着力抓好情报信息。高度重视信息在“三会”备战中的作用。
四是不断完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市县少体校扶持力度。督促各级政府重视各级体校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完善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题库建设。加强对省级体育传统校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四)上下联动,勇于担当,全力以赴,确保首届青运会圆满成功
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担当意识。当前,筹备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一定要带头树立时不待我的紧迫感,确保筹备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不出现“挂空档”和“脱轨、跑偏”的现象。
二要紧紧抓住赛区工作的重点。要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竞赛日程安排和筹备任务,深化完善各赛区组织工作详细方案。各赛区要积极配合竞赛部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竞赛组织和筹办工作。
三要大力营造赛会的浓厚氛围。从现在开始组织赛场、运动员驻地、代表团驻地周边广场和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在赛场内展示竞技角逐外,在赛场外展示福建全民健身运动的新形象。
四要周密抓好安全稳定工作。越是临近赛事,越要注重安全稳定工作。要督促公安部门认真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和各项预案,要做到具体细化,责任到人,岗责分明。
(五)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明确重点,着力促进体育产业又快又好发展
一是制定体育产业实施意见,完善体育产业工作机制。尽快出台《福建省体育产业振兴规划》和《关于加快福建省体育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措施》。
二是全力做好第33届体育用品博览会组织筹备工作。福州市要积极配合国家体育总局进一步做好体博会相关工作。省局要组织好中国体育用品业年度峰会福建版块论坛。
三是进一步做好体育场馆管理和开放工作。一方面,要加强体育场馆的管理,切实把体育场馆当作体育部门的重要窗口。另一方面,要加大开放力度。省局将加大对全省体育系统场馆对外开放补助扶持力度。
四是继续做好彩票发行工作。省体彩中心要加大条块管理改革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公益金使用效率,确保年度彩票销售突破65亿元。
(六)狠抓作风,强化队伍,规范权力,切实维护体育部门行业形象
一是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用好巡视成果。
二是加强体育部门队伍建设。建立体育局长培训长效机制,今年分两批对设区市体育局长和县市区文体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培训一遍,重点培训全民健身和体育: 2em; FONT-SIZE: 10.5pt">三是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按照“简??众性体育赛事审批。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试点向其他业务领域拓展。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 省体育局收入预算为82557.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9500.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70.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557.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91.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49.17万元,公用支出3957.37万元,项目支出64142.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3662.0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初中教育(2050203)1024.12万元。主要用于省重点少年儿童业余体校人员等基本支出。
(二)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642.6万元。主要用于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人员等基本支出。
(三)科学技术支出机构运行(2060501)154.51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科学研究所人员和专项支出。
(四)体育行政运行(2070301)931.33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机关人员等基本支出。
(五)体育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302)308.53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机关项目支出。
(六)体育机关服务(2070303)33.25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后勤服务中心项目支出。
(七)体育运动项目管理(2070304)4869.84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优秀运动队人员等基本支出。
(八)体育竞赛(2070305)5000万元。为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经费。
(九)体育训练(2070306)3538.8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等项目支出。
(十)体育场馆(2070307)1098.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等支出。
(十一)群众体育(2070308)199.6万元。主要用于老体中心人员等基本支出和老年人活动专项支出。
(十二)体育交流与合作(2070309)45.7万元。用于体育交流与合作的因公出国等支出。
(十三)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2607.38万元。主要用于长乐滨海体育中心建设和青运会新增项目组建经费等支出。
(十四)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体(2080501)523.84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五)事业单位离退体(2080502)1280.4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56.73万元。主要用于省体育局机关的医保等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388.15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事业单位的医保等支出。
(十八)住房公积金(2210201)788.18万元。主要用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九)提租补贴(2210202)170.3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行政事业单位提租补贴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5838.9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35838.93万元。主要用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全省健身场地建设;保障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办赛支出;保障一线运动队训练和比赛,积极备战奥运会、全运会;加强后备人才基地评估和建设,会同教育厅推动青少年学校体育发展;开展体育职业教育等办学支出;完善体育产业政策,支持发展体育产业等方面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3.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5万元,公务接待费52.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65万元。主要用于提高我省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管理水平。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52.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体育总局指导及兄弟省市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45.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4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1.2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不再安排。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