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30.05.2014  11:52

各设区市教育局,福建教育学院,省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省属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我省中小学德育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本年度设立53项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分为重点委托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

  1.重点委托课题3项,省教育厅资助每个项目经费0.5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

  2.一般课题30项,省教育厅资助每个项目经费0.3万元,项目承担单位按1:1比例配套予以经费资助。

  3.自筹课题20项,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高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幼儿园长期从事中小学德育研究的教师。

  2.项目负责人有一定的教育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区域特色或典型性,课题组成员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水平。

  3.课题申报项目名称必须符合《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内容的范围, 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有针对性地选择具有德育创新和破解德育难题、具有实践应用价值某个侧重点立项开展研究,其选题与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可应用性和可操作性,避免空泛议论。

  4.课题结题年限为一年。

  三、申报项目数

  设区市教育局限报6项,省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限报1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及评审方法

  (一)申报单位应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中体现经费配套的承诺。

  (二)申报项目须经单位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申报项目经审查通过后,我厅将按照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予以立项。项目类别将根据各地、各校申报情况予以统筹确定。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1.《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一式7份。

  2.《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申报简况表》(附件3)1份,需加盖公章。

  3.各地、各校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欧阳迪莎、李嘉,联系电话:0591-87091417,87091374,联系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思政处,邮编:350003。

  附件:1.2014年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申请书

  3.福建省中小学德育研究专项申报简况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7日

        闽委教宣201416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