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公开征集

10.12.2016  14:10

2017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将有新招亮相——在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首次增加社会化推荐渠道。社会化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是省妇联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通过充分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不断提升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品牌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团结凝聚更多的妇女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建功立业。

本次社会化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10名,占本次表彰总额的5%。分配各设区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社会化推荐福建省三八红旗手名额各1名,通过本地本系统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开展推荐,广泛吸引社会各界通过个人推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目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等地市的社会化选荐工作已火热展开。

福建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优异、贡献突出。

5.获得过厦门市三八红旗手或厦门市各部委办局(含)、各区委区政府(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等。

6.推荐的人选应为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区以下工作的各界女性;科教文卫军等各领域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等。

7.处级以上女领导、专职妇联干部不参评。

8.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推荐方法:

推荐单位、个人从福建妇女网(www.fjwomen.org.cn)“公告栏”中下载《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一式两份)、《福建省三八红旗手会审表》,经推荐单位、会审单位签署意见后,于12月25日前纸质版用A4纸打印,上报所在地妇联相关部门(具体要求、联络方式等详见当地妇联官方微信),各地市妇联将根据自荐、他荐情况和界别需要研究确定候选人,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