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27.05.2014  10:10
      福建江夏学院是经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估,2010年3月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学院可持续发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4、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信息发布

  此招聘方案将于2014年5月23日—6月6日在福建人事人才网( http://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www.fjbys.gov.cn )和福建江夏学院网( http://rsc.fjjxu.edu.cn/ )等网站公布。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

  3、材料提交。请于2014年 6月 6 日下午3点(15:00)前认真填写《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名表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并对提交的报名表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资格审查。

  (1)初审: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将公布在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网站,不再另行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考务费(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报考务费80元)和以下材料

  A、2014届毕业研究生

  报名表(须亲笔签名)、身份证、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B、往届毕业研究生

  报名表(须亲笔签名)、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C、留学回国人员

  报名表(须亲笔签名)、身份证,护照,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成绩单,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办法

  1、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本次笔试试卷分教师、编辑岗位(01-10)卷,实验室管理员岗位(11-14)卷。教师、编辑岗位(01-11)卷为综合题型。笔试内容为与该专业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力、素养等。实验室管理员岗位(11-14)卷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后的面试人选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建江夏学院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笔试分值为100分,各岗位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

  教师、编辑岗位(01-1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实验室管理员岗位(11-14)按笔试、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分至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

  面试:分值为100分, 具体折算方法见附表。所有岗位均设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具体折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学校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4、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5、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我校及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博士研究生三个月),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待遇。聘用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学校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咨询和监督

  我校网站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1、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91-23535300黄老师 刘老师

  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人事处(剩95、96、41、55路公交车到福大新区北门下车)

  3、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夏学院组织实施。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福建江夏学院

  2014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岗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2、 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聘教学、管理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