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福建将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01.12.2016  17:08
  

 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6年11月27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

  现将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工作情况和今后建议,向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如下。

  五年来工作情况

  过去五年,是福建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根本上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省纪委积极协助省委制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深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等制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按照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每年协助省委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和责任追究,以问题清单和问责清单“两个清单”倒逼“两个责任”落实,提高了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连续两年组织设区市党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书记向省纪委全会书面述廉述责,并接受省纪委委员评议。通过召开省直单位座谈会、到市县调研督查、对工作薄弱单位走访约谈、开展“一案双查”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强化问责追责工作。全省共对2837名领导干部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20人、处级干部364人。

  (二)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纪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省纪委认真贯彻王岐山同志来闽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十条贯彻措施,制定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具体意见。在全国率先研发启用“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对各级纪委监督执纪进行实时督导。建立健全谈话提醒机制,全省共开展谈话函询26386人次,其中对省管干部谈话函询873人次。严明政治纪律,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惠企政策执行、生态省建设、安全生产、防抗台风等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全面推行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办理“零暂存”,促进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到位,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省到中央纪委、省纪委上访人数和重复信访量同比均大幅度下降。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抓好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新任厅级干部廉政专题研讨班,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开展党员干部“讲纪律、守规矩”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汇编严重违纪省管干部忏悔录;发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等新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挖掘宣传八闽勤廉人物事迹和传统家规家训,大力弘扬廉政文化。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惩治这一手要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规范线索处置,对历年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持续强化不敢腐氛围。五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18467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174068件(次);立案31241件,其中厅级干部案件79件、处级干部案件1082件;结(销)案件3148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9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64人。严肃查处了黄晓炎、陈炎生、舒展、陈文广、卢增荣、李栋梁、郑云峰、徐铁骏等严重违纪案件,在全省形成有力震慑。改进纪律审查方式,突出执纪特色;加强执纪审理,做好申诉复查工作;加强执纪审查场所规范化建设,严格依纪依规,全省纪律审查中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及时通报重大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开展“天网”行动,着力追逃追赃,全省共追回涉嫌外逃人员94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5名,我省4名“百名红通人员”中已有3名归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和流域水环境整治等专项监察,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探索重点领域不能腐机制,对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进行有效规范,推动权力运行网上公开从土地出让扩展到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保障房配置、惠企惠农项目资金管理、科技项目申报及奖励评审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