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1年 福州中小跨境电商压力缓解

18.11.2016  16:45

  福州新闻网11月18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江海) 16日,商务部发布消息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延长至2017年底。福州一些跨境电商表示,过渡期延长给了他们调整的机会,部分企业因此能生存下去。

  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1日起,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过渡期,即继续按照试点模式进行监管,对包括福州在内的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核验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今年4月,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行邮税税率同步调整。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等多部门在对新政效果进行调研后,拟延长一年过渡期,除保留税率调整外,其他按照试点原有方式执行。为稳妥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模式过渡,经有关部门同意,上述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年底。

  “自从今年4月新政出台以来,跨境电商基本告别了以前的免税时代。面对形势的变化,我们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寻求与海外供应商合作,压缩采购成本,有些商品的采购价格比去年下降了三四成。”昨日,福州自贸片区一跨境电商的负责人庄先生说,新政暂缓的意义在于给了中小型跨境电商调整备货方式和进货渠道的时间,而福州市场上跨境电商以中小商家为主。目前,市场不确定因素太多,汇率波动较大,企业的调整比较困难。在目前环境下,新政暂缓执行有利于企业缓解压力,给企业更充裕的时间去调整适应。实际上,大多数福州跨境电商企业从4月份新政出来以后就一直在调整供应链,有的还在调整主营方向。新政暂缓执行,能使其中大部分企业活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