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委第四轮第二批巡视展开

01.12.2015  22:49
125762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1月下旬开始,省委县(市、区)巡视组对福州市仓山区、福清市、厦门市同安区、泉州市鲤城区、清流县、莆田市涵江区、秀屿区、连城县开展巡视。巡视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8个巡视组已进驻巡视。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视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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