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5年皆伐面积限额的通知
09.02.2015 12:4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经研究,现将2015年全省皆伐面积限额124万亩(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次下达的皆伐面积限额是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省国有林场系统2015年度可以皆伐的最大限量,各地根据《福建省林业厅关于皆伐面积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林政〔2014〕33号)规定已使用的皆伐面积,在执行本次下达的皆伐面积限额时应从中予以扣除。
二、各设区市林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省国有林场管理局要在2015年2月28日前,将皆伐面积限额(可预留10%用于年底调剂),分别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和各国有林场,并报我厅备案。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科学测算,预留适当的皆伐面积限额,用于解决本县(市、区)危险性森林病虫害除治、森林火灾等灾害木清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和占用征收林地采伐需要而进行的皆伐,其余限额应在3月31日前按森林资源等有关比例公平、公正分解到“集体林计”和单独编限单位,并将分解结果报设区市林业局备案。在分解时,单独编限单位不得多占“集体林计”的皆伐面积限额,对近年采伐管理混乱、森林资源下降的单独编限单位分解比例可以适当调低。
三、对“集体林计”皆伐面积限额,要“公平、公开、公正”进行分配,并要优先保证以下林分皆伐需要:一是灾害木清理、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的;二是影响林区稳定,如林地实行预期均山、承包到期需要皆伐后归还林地的;三是过熟商品林申请皆伐的。
四、各地要加强指导,加大抚育间伐力度,对商品林提倡实行择伐,省级财政继续给予补助,市县要积极争取财政给予配套,促进提高森林科学经营水平。
五、对占用征收林地采伐、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等灾害木清理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实际皆伐面积占皆伐面积限额比例大,导致皆伐面积限额确实不足的,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向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使用市级预留或调剂限额,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确实无法调剂的,可向省厅申请使用省级预留或调剂限额。
附件:2015年皆伐面积限额一览表
福建省林业厅
2015年1月30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9.02.2015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