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检察院敦促一名潜逃境外15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06.04.2015  20:46



    福建检察网4月3日讯(王洁 朱灿明) 漳州芗城区检察院针对在逃人员特点,量身定制追逃方案,加强亲情感化引导,成功劝返了潜逃南非15年的涉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回国投案自首。该案成为漳州市首例涉案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后回国自首的案件。
    在多年的跟踪和敦促回国投案自首过程中,芗城区检察院成立了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对陈某的各种信息进行跟踪,尤其是注意掌握其家属的动向,多次到其老家莆田市,深入农村了解摸排其社会关系和对外联系等资料,最终掌握了陈某在南非经营超市的情况。
    针对嫌疑人已年近六旬、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子女已长大成人的情况,制定了以规劝为主、抓捕为辅的工作方案,专案组多次上门走访陈某妻子及其他亲属,主动将高检院等四部门下发的《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对其家属进行宣传,介绍该院办理投案自首后得到从宽处理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争取其家属亲友的主动配合,并通过他们向在逃境外的陈某宣传刑事政策,共同规劝和敦促陈某归案。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陈某妻子于2014年11月28日前来该院为陈某退回赃款9.7万元。2015年3月15日,在逃犯罪嫌疑人陈某从南非回国并在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芗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