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竹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01.02.2016 13:03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现代农业(竹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2015〕269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现代农业(竹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现代竹业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以竹山机耕道建设为主,同时,各地可根据《福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5〕35号)扶持环节的要求和项目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安排建设内容、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一)竹山机耕道建设。竹山机耕道建设必须是为竹林生产服务,要求路面宽度不小于3米;路面平整压实,弯度和坡度必须符合竹材安全运输的要求;设置的边沟宽、深各30厘米以上;每条道路基数不少于1公里。竹山机耕道建设补助款控制在每公里2万元以内(含2万元),项目县(市、区)可以根据不同竹山机耕道建设的土石方工程量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和确定补助标准。
(二)喷(滴)灌设施建设。灌溉设施应在有自然水源的竹林中建设,每个蓄水池的蓄水量要求20-30立方米,池中设有进出水口、溢水口;蓄水池要有安全警示标识;竹林中均匀铺设固定管网1000米以上,能达到喷(滴)灌要求,一个水池的有效灌溉面积达30亩以上。蓄水池建设补助款控制在每立方米1000元以内(含1000元),项目县(市、区)可以根据不同蓄水池建设的工程量编制具体施工方案和确定补助标准。
(三)竹林垦复施肥。仅限坡度25度以下的低效竹林开展全面垦复,竹林垦复每亩补助200元。竹林施肥每年一至两次,其中可以结合垦复同时施肥,每亩施肥量100公斤左右。竹林施肥主要采用沟施法,要求沿水平带方向开沟,水平带间距2–3米,沟深20厘米,沟宽20厘米,将肥料施于沟中,加土覆盖,竹林施肥每亩补助200元。
(四)开展竹农技术培训。具体技术培训可依托省、市、县(区)竹业协会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项目所在镇、村可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分期举办技术培训班,使竹林经营者自觉、严格按照竹林培育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技术培训经费可纳入项目资金列支。
三、其它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县级林业部门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二)编制实施方案。县级林业部门要及时做好具体山场的施工设计,落实好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本着相对集中的原则,实施地点竹林连片面积要达100亩以上。项目实施方案于2016年2月29日前上报设区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审批。同时,设区市林业局应将批复方案(含规划审批表)及时报省厅。
(三)加强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要按照《福建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专款专用。项目建设可先期预拨70%补助资金,待项目建设完成并检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结清。
(四)严格检查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县级林业部门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向设区市林业局申请验收。设区市林业局应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省厅和同级财政部门。省厅将视具体情况组织抽查。
(五)加强项目管理。县级林业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与管理,对项目进度进行跟踪指导,每月20日前须向设区市林业局报告一次进度(详见附件2),设区市林业局每月25日前向省厅报送,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完成后,县级林业部门须按照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成效、资金投入情况、工作措施、绩效评价等五个方面内容,全面总结当年项目完成情况,并上报设区市林业局和省厅。
联系人:黄发榕,联系电话:0591–8786905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2016年福建省现代农业(竹业)生产发展项目审批表.xls
2. 2016年全省现代竹业完成进度表.xls
福建省林业厅
2016年1月14日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1.02.201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