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16年特教学校均将设学前班

26.11.2014  12:01

  “确保每个残障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日前出台的《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提出,到2016年,全市特教学校实现标准化建设目标,且均开设学前班,全市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6%以上。
   2016年特教学校全面实现标准化
  目前,泉州市共有特教学校11所,在校生5451人,特殊教育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11所学校中,有5所涵盖了学前康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三个层次,其中市盲聋哑学校、安溪县明德特教学校通过省特教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
  到2016年,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有望全面完成省级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覆盖所有县(市、区)。通知提出,泉州市要加大投入,全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学校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康复等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中、轻度残障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的特教辅读班或随班就读;重度残障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障等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障孩子,实施送教上门教育服务。
  同时,泉州市将建立健全残疾儿童筛查安置网络,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一人一案”,采取多种形式让其接受义务教育,到2016年残障儿童入学率达96%以上。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2016年前完成16个辅读班资源教室的标准配置,并为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前班配置必需的教育与康复设施设备;努力为随班就读基地校配置标准化资源教室。
   2016年将有市级特教幼儿园
  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能为儿童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因而特殊儿童的早期教育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泉州市有7所特教学校开设学前班,共有特教学前学生68人。其中泉州市盲聋哑学校拟在原有学前班的基础上,形成完善的幼儿园规模,设立“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
  通知提出,各县(市、区)要将残障儿童学前教育纳入当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安排要优先考虑特殊教育学前项目。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部(班),至2016年秋季设置一所市级特殊教育幼儿园,2016年全市各特殊教育学校均要开设学前班。有条件的普通小学学前班、幼儿园应满足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障学前儿童随班(园)就读;支持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增设附属特教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教学部,多渠道满足残障幼儿学前教育需求。
  泉州市还将加快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办学条件较好的特教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满足残障少年继续接受教育的需要,高中阶段教育要坚持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同时,增加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开设特殊教育专业,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努力满足不同类别残障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继续开展九年义务教育后特殊学生的三年免费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特教学校和残疾人教育机构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并在生产实习基地建设、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安置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提高残障人就业与创业能力。
   实施“三免两补”政策
  通知还提出,要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对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学生实施“三免两补”政策,即对特教学校(班)学生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补助交通费。
  2014年—2016年,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地方财政每年每生分别配套2000元、2500元、3000元(按10个月计算),寄午的学生按寄宿生补助标准的一半给予补助。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对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生(周末返家)交通费进行补助,并纳入校车服务方案统筹解决,保证残疾儿童不因交通问题而辍学。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对残疾学生校服、床上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予以补助。普通高校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