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2015年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01.04.2015  17:45
         近日,厦门市出台2015年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是理顺市区燃气管理机制体制。明确各区燃气主管部门,成立各区燃气管理中心,将燃气监管体系延伸到区、镇(街)、村(居)。建立燃气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燃气监管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城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打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快老旧城市燃气管网改造进度,加强管线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抓好燃气企业标准化建设,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提高燃气从业人员素质,完成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65%以上的任务。

        四是严厉查处燃气行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充装、储存、经营燃气行为,严格查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钢瓶燃气行为,落实50公斤钢瓶使用“禁令”,加大源头打击黑气和占压管道等违法行为。

        五是抓好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及应急演练。制作燃气宣传片,发挥镇街、村居、物业委员会与居民联系密切的作用,广泛开展常识普及。

        六是推进信息化科技在燃气使用环节的应用。实施液化气钢瓶数字化管理,做到钢瓶数据可追溯查询和管理,实现50公斤液化气钢瓶一瓶一档。在餐饮场所推广使用报警设施、自动保护设施和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设置的角阀等安全技术装置,在污水管沟和燃气管网交叉点分批安装燃气可燃气体监控设备。

        七是抓好市区燃气监管队伍建设。选配能力强、责任心强、敢担当的同志从事燃气监管工作,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加强经费保障和检查车辆的保障。(厦门市安监局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