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全面部署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06.03.2017  19:01
   一是要严格把好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审批关,为全年煤矿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要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履行验收程序,对需复工复产煤矿逐一验收确认,未经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县煤管局要认真落实《采掘工作面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将所有工作面全部纳入监管。
      二是要认真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按照部署,抓紧对相关煤矿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研究提出分类处置方案。对列入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退出煤矿,要抓紧落实公告计划退出名单,组织编制职工安置方案和职工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推动关闭退出工作,妥善作好职工安置,及时落实奖补政策,确保于6月底前完成县级验收工作。
      三是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确保矿井施工质量安全。要及时调整和充实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进度综合调度,推动建设项目如期竣工投产。
      四是要全面开展煤矿安全体检专项工作。按照全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筹备会议的工作部署,对各类煤矿及其上一级公司全面开展安全体检。市、县煤管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认真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逐矿确定体检方案并组织实施,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督促煤矿企业整治安全隐患。
      五是要加强煤炭化解过剩产能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停产停建和计划关闭煤矿列为执法重点,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严厉打击“五假五超”、“假建设、真生产”、“边建设、边生产”、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配合国土涉煤部门加强矿区巡查,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严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
      六是要强化责任落实,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煤矿水害防治为重点,持续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全面、彻底开展煤矿灾害排查治理。要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开展煤矿“三无”区队班组建设,推进煤矿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构建风险分类分级管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三位一体”的安全预防预控体系。加强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专业救护队与辅助救护力量相互配合支持的应急救援体系。(泉州市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