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启动2017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

05.01.2017  11:32
  

  为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两节、“两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12日,厦门市开展以禁止在思明、湖里等禁放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查处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缴非法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工作。

  本次专项行动将突出除夕、初八、十五等重要时段,在禁放限放区域严密巡查,严查在思明、湖里区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在酒店、酒吧、夜总会、商场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无证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四类行为。

  专项行动期间,将在市界周边各与外地市相邻有入厦通道的区设立入厦检查站,重点检查大型货车、厢式货车、面包车及其他可疑车辆,及时查扣处理无运输许可证或运输许可证上所列项目与实际不符而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同时,在厦门岛周边四桥一隧收费站附近设立检查站,检查一切可疑车辆,严防各类烟花爆竹进入思明、湖里区。

  专项行动还将紧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已建成城区周边,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处理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平安夜、除夕、正月初八、正月十五等重要时段,还将组织力量深入社区巡查宣传,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涉及烟花爆竹110警情的查处率达到80%以上,对违法燃放的人员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厦门市安监局 陈佳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