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2016年消费维权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2.01.2016  17:17

  一是省政府将“消费维权满意率”纳入对各地政府2015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二是推动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文本,健全消费维权效能评估、12315诉转案、诉调衔接、维权协作共治等工作机制,构建消费维权工商指数,指导基层探索整合投诉举报热线。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加强服务质量消费评议,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1116件。四是加强重点商品质量监管,抽检各类商品2778组、合格率71.89%,针对不合格商品立案216件。全省工商系统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4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亿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队来我省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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