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
二、结合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联合检察院开展定期执法检查和专项评查,适时通报违法行政典型案件。
三、按照上级部署,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成员单位全接入,完善和落实信息录入、案件查询、个案预警、安全防范等管理机制,加强网上录入等方面的监督。
五、组织好2016年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2016年底前,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件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中国•南安”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七、严格遵守《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发布、备案、清理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南安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工作。
八、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拓展府院良性互动内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九、贯彻执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进行考核。
十、继续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宣传全市依法行政的工作动态。
南安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