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02.05.2017 10:51
本文来源: 粮食局
闽粮办行〔2017〕33号
各设区市粮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10号)(点击打开) 转发给你们,并根据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我省是暴雨、台风多发、易发地区,要充分认识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与部署,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二、要切实加强对粮库的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排查可能由极端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期限。
三、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预警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将灾情信息通知到有关单位和部门,确保信息处置到位。
四、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监控,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确保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安全。
五、要对粮库建筑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2.05.2017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