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秀珍副厅长对2017年民族业务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24.01.2017  04:05

1月19日下午,兰秀珍副厅长主持召开了民族业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了国家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结合厅党组贯彻意见,研究讨论落实2017年重点工作。大家共同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推进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纪实》、国家民委委员全体会议暨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刘延东副总理和巴特尔主任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雷春美的批示要求,并结合我省民族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

兰秀珍副厅长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大家共同努力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但也指出攻坚克难精神不足、下基层调研督查力度不够、创新突破不多等问题。她对新的一年工作提出了从“六个方面”下功夫的要求: 一是要在学习提高能力上下功夫。 要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功夫。 抓重点、攻难点,引导民族乡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加快推进小康进程。 三是要在创新突破工作思路上下功夫。 针对城市民族工作、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民族经济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中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必须要创新新思路、探索新办法、采取新举措,在沟通协调上取得新突破。 四是要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上下功夫。 要大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窗口”,继续发现先进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作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五是要在加强团结协作上下功夫。 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多筹划,多沟通,多协调,借势借力借智,充分发挥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共同推进各项民族工作向前发展。 六是要在自觉遵纪守法上下功夫。 自觉自律,自警自省,自尊自爱,维护好“团结干事、严谨办事、用脑做事、大胆管事、干净成事”的福建民宗人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