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厅党组“三保、两推进、两提升”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基础、建机制、创特色”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有效发挥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作用。
1. 开展“三公”执法教育活动。全面开展深化林业“公平公正公开”执法主题教育年活动,探索新常态下林业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林业执法培训,普及林业法律,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林业行政执法装备设施建设,完善执法保障体系,提升执法能力和效率;实施阳光执法,公开执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办案行为。依法履职尽责,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促进公平正义,树立林业执法队伍新形象。
2. 推进林业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探索建立符合林业特点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转变林业执法监管方式。完善林业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逐步提高林业监管事项覆盖面,逐步增强监督检查操作性;按照“上下指导监督、块状组织实施”的方式,2017年底前随机抽查监管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加强随机抽查成果应用,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林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3. 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按照“互联网+林业执法”的思路,全面推进《福建省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应用系统》的功能拓展和使用工作,包括对《系统》的案件信息平台、网上案件办理、违法线索处理、执法业务支持、执法评价指标、执法管理体系等功能的拓展和应用,并以此为载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基层案件办理,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
4. 加大林业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以查办案件为执法核心任务,认真收集梳理林业违法线索,建立相应处理工作机制,落实承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专门队伍日常专业执法,严格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有力遏制违法行为并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常态化。同时针对林区治安特点,适时组织开展林业专项执法行动或者区域整治执法行动,重点解决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
5.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精神,深入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明细执法主体和承办机构,建立林业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全面完善林业行政案件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案件报送路径和要求,确保统计分析数据信息全面准确。推进林业执法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林业执法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