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通报2起2016年春节期间公车私用问题

20.03.2016  12:12

  日前,安溪纪委通报2起2016年春节期间公车私用违纪问题,分别是:

  1.县档案局驾驶员许仁炎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5日(十二月廿七)凌晨,许仁炎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办理私事。县档案局给予许仁炎辞退处理,责令其补缴车辆燃油费100元,并对该局负责车辆管理的办公室主任林志远进行诫勉谈话。

  2.县农业区划办驾驶员王永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正月初五)下午,王永刚私自驾驶单位车辆办理私事。县农业区划办给予王永刚辞退处理,责令其补缴车辆燃油费200元。县纪委对负责车辆管理的该办主任吴顺情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坚守责任担当,保持挺纪在前,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强化制度的严肃执行与刚性约束,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之成为常态、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担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教育和引导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党员干部和临时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保持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