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2015年新提拔调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

06.01.2016  22:24

    2015年12月28日,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新提拔调任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廉政谈话会,对部机关2015年新提拔调任的司处级干部105人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金书波同志出席并作重要讲话,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副组长黄文玉同志出席会议。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楼宇光同志主持会议。

  金书波对新提拔调任领导干部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在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不管是司局级干部还是处级干部,不管是领导职务还是非领导职务,都要带头守纪律,带头讲规矩。

 

  二是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部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业和通信业改革、创新、发展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考核。部党组把履行主体责任分为三个方面:一是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责任,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要充分发挥作用,发表意见,承担任务。三是班子成员要作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的表率,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抓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希望大家能正确认识主体责任的内涵和重要意义,真正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三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八项规定作为新时期廉政文化的一个特殊符号,已经逐渐成为党员干部所畏惧的律令和老百姓耳熟能详的词汇。三年来,部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一些方面,还有反映,作风问题依然“树倒根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到基层出差调研、公务用车等几个具体问题上,认识要到位,行动要自觉,不要出问题。

 

  四是正确对待权力,做到“严以用权”。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权力观的问题,我们手中的权力并不是与生俱来,而是事业的需要、组织的授权、人民的信任。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手中有了权力,不是为了享受,而是要操更多的心,受更多的累,时刻想着在其位、谋其政,把权力用于实实在在谋事创业。严以用权必须体现在四个方面:一要做到为民用权,二要做到依法用权,三要做到廉洁用权,四要做到阳光用权。

 

  五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学习贯彻新颁布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按照规定要求办事,时时处处规范自己的言行,克己奉公,廉洁自律,通过自查、自省、自警,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在无人监督、无人知晓的独处情况下,也要恪守信念,严于律己,克勤克俭,时刻警惕,防微杜渐,注意在小事上和细微处陶冶情操,做到是非分明,警钟长鸣,不越雷池,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自律。要自觉接受监督,接受组织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社会的监督以及方方面面的监督。

 

  金书波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当前,工业和信息化事业改革发展进入新时期,推动事业发展,建设两个强国的重担落在我们肩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希望新提拔调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岗位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辜负部党组的信任,不辜负人民的期望和重托,不辜负这个伟大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