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3.06.2016  18:15

闽粮办室〔2016〕29号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福建省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福建省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要求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局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16年粮食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围绕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公开

  (一)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展,及时公布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公开并及时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通过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及时动态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责任处室:法规处

  (二)推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坚持公开透明,推进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明确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专业人才库,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除涉密或按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报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三)推进粮食流通的监管和服务。公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和销售出库监督检查、粮油库存检查、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体系建设等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公开全省粮食监督检查重点工作信息。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公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及时公开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通报。

  责任处室:监督检查处

  (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推动国家粮油仓库设施拆迁审批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公布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等办事指南内容,逐步实现审批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

  责任处室:调控处

  二、围绕促进粮食行业发展推进公开

  (五)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粮食行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及时通过省粮食局官方网站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六)推进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粮食品种收储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启动信息,如我省中晚稻收购预案等。及时公开国家政策性粮食库存消化处理情况,包括国家政策性粮食“去库存”相关政策以及进展情况等。及时公开粮食流通统计相关信息,包括收购进度、供需平衡相关数据等。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七)推进项目建设有关信息公开。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公开省级粮库建设、“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项目补助办法、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除涉密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稽察督查等信息的公开。根据有关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程序、标准等。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责任处室:调控处

  (八)推进局直属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公开局直属企业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局直属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及时公开局直属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责任处室:财会处、人事处

  (九)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加大对促进粮食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局直属单位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要求具体执收的局属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依据文件。

  责任处室:财会处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十)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局挂钩扶贫工作,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责任处室:人事处

  (十一)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就业创业政策,督促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进行人员招录,并及时做好招录信息发布工作,扩大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责任处室:人事处

        四、围绕助力机关建设推进公开

  (十二)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省粮食局有关会议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探索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十三)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十四)深入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公开我局部门决算等有关内容,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将我局预决算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信息除外),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涉密信息除外)。稳步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加快预决算公开进度,规范预决算公开方式,按规定及时在局官方网站专栏中公开除涉密内容以外的我局部门预决算有关内容。

责任处室:财会处

  (十五)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严格按照有关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从规范公开内容、时间、渠道等方面,及时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及网上竞价项目等采购公告、成交结果等信息公开。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十六)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牵头起草重要政策时,按规定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粮食局官方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释疑解惑,传递权威信息,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为专家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负责落实

        (十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要积极回应、迅速发声、解疑释惑。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十八)更好发挥媒体作用。积极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加强与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利用权威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

  责任处室:办公室

        (十九)加强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建设。重点加强局官方网站建设,结合公众阅读反馈适时调整版块和栏目设置,提高网站适读性、确保栏目平均更新率。增加新闻主管部门前置审核程序,加强局内拟发布信息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加强网站信息安全管理。继续优化网站版面栏目设计,增强可读性和传播力。

  责任处室:办公室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二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积极做好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

        (二十一)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水平。充分发挥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强化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进一步提升我局门户网站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公众交流建设,做好“民意征集”、“网上调查”、“局长信箱”等栏目互动,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十二)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配合省人社厅做好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十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和考核。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自身建设部分,加大落实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责任处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