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

07.04.2016  11:07

      近日,龙岩市交通运输局印发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重点从八个方面贯彻落实: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10年)》   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建立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分工抓落实,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各单位多级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组织实施与定期核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督促。   二、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组织指导市交通运输各执法单位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对县级审批制度改革的协调、监督,统一制订行业审批管理规范,加强对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承接到位。二是推进网上审批,实现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受理、过程查询及结果送达;加快落实批文、证照及印章电子化,逐步实现电子签名和电子公文,推进全流程网上审批。三是完善即时办结和限时办理制度,提高即时办结事项比例,对没有法定时限的办事项目全部进行限时办理承诺。四是根据上级部署继续完善审批流程,清理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五是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试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实现权力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内容与制定程序的合法性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水平,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审查要素、法定责任等,强化对决策内容和程序的刚性约束,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决定;建立对决策执行结果与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和责任倒查追究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合法、程序正当、责任清晰、避免失误,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公信力及执行力。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求,重点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确保机构人员的配备、增长与交通运输发展需求相适应;以“三基三化”建设为契机,建立稳定经费来源渠道,完善场所、装备等基础设施,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主动对接司法系统,研究探讨在运政、路政处罚中相关证据规则应用和强制措施适用,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效率和效果。二是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互联网+”行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监管制度。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2016年上半年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严格清理,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进一步科学化考核项目指标,提高考核结果运用程度和效果,切实发挥其激励和鞭策作用;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督察制度,探索在全系统组建行政执法督察队伍。二是加强对行政行为有关文书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文书内容和形式进行规范化评查,并开展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文书及案卷典型评选,进一步提高行政文书的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大行政行为公开公示力度。充分整合交通运输各类信息平台,实现行业管理(许可)信息与行政执法(处罚)信息实时联通,全面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依据、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行政处罚案件主体信息、案由、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等。   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一是探索开展道路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试点,持续推进基层治超站新建、改建、提升工作,加快不停车检测站点工程建设,选择技术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建立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试点,并逐步推广应用,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二是强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加快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三级联网联动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全面实现全市交通执法指挥中心与移动执法执勤特种技术车辆及执法人员之间的联动作业。三是建立并推广应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双随机”抽查制度,明确工作规则、程序,调研行业主体经营情况,摸清行业市场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县两级管理部门的抽查频率,并确定任务与执法力量相适应的市场主体抽查比例;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部署实施,对抽查结果及时处罚和公布,加大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开展交通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及干部职工法治教育,研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做好新增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二是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规划。结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七五”普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和保障机制等内容,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载体,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法治宣教效果。三是加强交通法制工作交流。组织召开全系统法制相关工作专题会,培育提升全系统法治素养,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建议,研究解决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   八、健全依法解决纠纷机制   进一步畅通申诉救济渠道,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调解等工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化解行政相对人对立情绪。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提高调查取证、案情研判和法律适用水平,促进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增强行政复议的权威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支持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等机制。建立应对征地拆迁、企事业单位改革、行政审批调整等涉及面广、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敏感复杂事项的预警监测与行政调解制度,提升依法调解水平,做到提前预防和主动化解。                                                                 (龙岩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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