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商务局2015年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9.02.2016  12:59

      2015年,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以及全市商务系统年度工作重点,对照2015年依法行政绩效评估标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商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现将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学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围绕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格遵守本局学法制度。围绕商务工作,立足商务业务需要,坚持局领导带头学法,积极组织相关法律学习活动,全面提高商务干部的法律素养,努力实现我市商务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今年主要组织了全系统的审批业务培训、外贸企业国际贸易风险预警及培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产业安全法律培训等。在学习贯彻《漳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的基础上,本年度重点学习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及党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相关文件。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强制法》以及国家在本年度公布施行的其他基本法律。 2.商务基本法律、法规、规章。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外资企业法细则》、《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配套的外经贸规章。 3.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着重学习与商务有关的法学知识,重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学知识。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 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等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程序来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     三、推进商务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 1.进一步加大减权放权力度 为贯彻落实省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商务行政服务效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商务局在2015年新一轮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市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解散的审批权全部下放至县级商务部门,将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权委托给县级商务部门,不再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市级外资行政许可“零审批”。 此外,市商务局还大幅缩减市级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及变更、货物进出口许可证审核、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境外投资审核等四项公共服务事项到县级商务部门办理。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提高商务行政服务效率,我局对《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漳政综〔2015〕33号)中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核发、核销”进行精简优化,取消市级审核环节,对县级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不进行实质性审查,直接代县级发放和注销批准证书。 市商务局审批科室按规定停止审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于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与县(市、区)商务局的沟通,制定配套措施,采取培训、情况交流等多种形式,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提高县(市、区)行政审批效率,做到  “放得下、接得住”;对于省级下放审批事项,市商务局及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指定承接事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由经办人员专程向省厅工作人员学习取经,理顺承接关系,做到无缝对接;承接事项纳入审批平台,编写制定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流程图、监督电话,在政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公示。 2.编制权力清单 根据《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漳政综〔2014〕143号)的要求,市商务局高度重视,依据“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思想编制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清理后行政权力事项5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监督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商务局的权力清单分为三大类:一是五项行政处罚,分别是“对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未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而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对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处罚”、“商业特许人未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处罚”、“商业特许人违规要求被特许人提前支付费用或未及时报告上一年度合同情况的处罚(含2个子项)”、“对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信息违规的处罚(含2个子项)”;二是两项行政监督。“拍卖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三是行政复议。 3.编制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有7  项内容,分别是自由技术进出口登记及变更、电子口岸审查、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查(含11个子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登记及变更备案、规模以上发卡企业登记、变更备案;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审核、拍卖企业的公物拍卖资格审核。 承接省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有2项,分别是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含2个子项)。 4.编制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从商务局主体责任的角度对本局权责进行直观表述,侧重我局应该履行的主要职责,包含对政府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管理和标准制定等宏观管理权限,且更加注重履行职责的分工,明确交叉重叠职责的主体责任。我局根据公布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三定”方案制定责任清单,清单分为十四大类,每一类再进行细化,将具体责任、责任依据、责任类型、责任科室、追责情形落实到位。 同时,制定多部门监管事项责任划分表,明确我局与其它部门交叉重叠职责的责任划分。其中包括三个事项:一是有关反垄断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工作,开展多双边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除价格垄断行为外);市发改委(物价局)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二是有关食品药品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三是协调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市商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有关境外劳务人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协调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协调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为规范商务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增强商务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商务执法案件办理水平,漳州市商务局开展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针对2015年1月至11月底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采取自查自评、集中评查、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评查的重点是构成案卷的要件是否适当、是否齐备有效、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确凿、法规运用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书写是否规范等。此次评查活动共集中评查案卷28卷,重点抽查5个县(市、区)。 经评查,全市商务系统大部分案卷严格根据《归档文件整理规则》规范制作,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针对部分县(市、区)案卷装订不整齐、案卷封面书写涂改、卷内材料无页号、检查笔录书写不工整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本次案卷评查有助于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动行政许可规范化管理,提升案卷制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市商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提速依法行政服务效率 1.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市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责任科室、责任人,认真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梳理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对办理环节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证明类材料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材料都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经仔细核对,漳州市商务局共有涉企涉民证照(卡)证明类事项共13项,其中3项为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10项为公共服务事项。这13项均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我局建议保留。 二是梳理办事事项的前置条件。我局未发现存在互为前置条件、互相推诿的“踢皮球”现象,未随意增设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不存在不必要的关联证照(卡)和证明项目。 三是梳理完善办事指南对外公布。我局将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类事项,全面落实“五个规范”和“四个统一”要求,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让群众办事容易办证简单。 四是我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便利化工作,切实把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证难”工作做实做好。对于下放县(市、区)的审批事项,市商务局积极联系省商务厅莅漳进行培训指导。9月30日,市商务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局分管领导和审批负责人56人参加“全市商务审批业务培训会议”。对于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外资处潘燕榕副处长向各位审批负责人交流经验做法、开展业务指导,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行政审批效率提供帮助。 2.大幅提升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办事效率 大幅缩减事项办结时间。在法定时限上增设承诺时限,进一步提速行政服务效率。例如,成品油经营资格审查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商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窗口承诺时限为18个工作日等。 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服务理念。一次性告知办理法律依据、流程、申报材料,让企业少跑腿、少受累、快办事、办成事。企业可以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查询到企业提供申报材料的法律依据以及监督方式。2015年1-10月共受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1008件,其中当日办结率为61.62%,全部事项办结率为100%,实现零投诉。 3.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推进通关便利化。我局(口岸办)协调推进通关便利化,简化通关手续,推动“关检协作三个一”和“无纸化通关”的试点,推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通关便利化措施的通知》的落实。首推新关检“三个一”通关模式,节省一半人力资源,确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学习活动落到实处,进一步打造通关畅通工程。同时建立口岸通关便利化社会评价机制,根据制定的《漳州市口岸通关便利化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完成以“三度”为标准的满意度测评,工作成效得到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高度认可。   六、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安全宣教,通过微信、企业信箱、局官方网站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法》等安全知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环节、各岗位安全防范措施,教育引导广大企业经营者和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水平和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开展商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2.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各司其职,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小组,联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全市商贸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基层单位(企业),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严格开展商贸、成品油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治。市商务局组织对全市大型商场、超市以及加油站、油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主要就企业、市场内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仓库货物堆放是否合理、防汛抗涝准备是否充分,工作人员教育是否到位进行全面排查。 全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16次消防检查,共检查商贸企业103家,总体情况良好,安全制度完善,消防设施配置齐全,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到位,值班制度台账记录完整。但仍发现消防问题42处,已整改41处。对全市商贸企业共排查安全隐患15项,整改事故隐患15项,整改率100%,投入整改资金28万元。目前已通过达标验收的企业有55家(其中大中型三级达标企业40家,小微达标企业15家);抽查8个加油站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散装企业购销实名登记制度。8月份芗城区依法取缔1处甲醇汽油撬装加油设施。 七、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5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执法队伍的建设不足。由于今年商务系统机构改革,由原先外经贸局变为商务局,行政权力增加了行政处罚的事项。由于机构调整,目前存在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问题,常态化执法存在困难。 八、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2015年,我们将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按照市政府和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整合、充实商务行政执法力量,抓紧建立精干高效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尽快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商务行政执法队伍。将分散在内设机构的行政处罚职能集中起来,交由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统一承担,实行综合执法。二是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制订实施执法队伍建设标准,规范执法队伍名称和标识。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将日常执法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装备,不断改善执法条件。三是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把执法人员选拔录用关,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制订实施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流通知识及行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技能。 2、依照法定权限,做好行政审批工作。认真做好现有的行政审批工作,并严格按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要求,根据外经贸法规、政策调整,及时依法增减审批事项。 3、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法律宣传、法律知识讲座和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4、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每月定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漳州市商务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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