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7.02.2016  10:36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法治思维,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素养,努力提升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较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部署,持续深化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全面强化思想认识。今年来,市局先后召开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议、执法质量工作推进会、全市公安法制大队工作会、全市公安工作电视电话会、“六个行动”推进会等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作全面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注重机制导向,突出问题整治,强化执法培训,重视结果运用,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出台《漳州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四项措施》。从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切实落实法制员责任及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四个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深入、协调发展。三是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动。从7月下旬起至年底,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规范执法行动”,由法制支队牵头,以规范受立案、规范案件办理、规范行政审批、规范执法安全和办案场所使用管理、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完善执法信息化管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完善监所管理等八个方面为重点,着力解决当前全市公安机关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规范民警执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扎实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对《关于调整购房户口迁移的通知》等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法制部门审核和发布后的及时备案,确保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与上位法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二是积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再次对市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经市政府同意下放公安类市级行政审批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承接调整涉及公安类市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项,督促各县级公安机关、局属各有关单位认真抓紧做好对应的衔接和落实工作。编制市局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及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协调市局相关部门警种认真梳理审核212项市级公安行政权力事项(含子项841项)、28项公共服务事项和269项责任事项、13项多部门监管事项报送市审改办审核。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法制作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62张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报送市审改办审核,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三是健全执法管理制度规范。下发《关于规范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若干法律文书填写的通知》,针对市局执法质量考评中发现的全市各级监管场所在接收、释放人员以及变更羁押期限等执法活动中存在法律文书不统一、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规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的通知》,针对不如实受立案、警情大量滞留在接处警平台等问题进行规范,确保滞留警情“日日清”。 三、加大力度,强化细化执法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组织,以市局纪委、督察支队、指挥情报中心、政治部、法制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围绕公安执法监督,通报情况、沟通信息、研究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提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对策和措施,研究相关单位和民警执法责任追究或表彰的事项,增强监督合力,落实执法监督结果运用。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质量考评。市局以盗窃、诈骗类刑事犯罪案件、殴打他人、故意损毁财物类行政案件和接处警受立案为考评重点,先后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第一季度执法质量考评、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接处警、受立案执法质量专项考评以及案件材料扫描录入专项巡查考评等,并从下半年起加大执法质量考评力度,由季考评改为月考评,每月对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进行考评排名,今年至今共开展执法质量考评5次,共考评13个县、市(区)刑事、行政案件208起,警情130起。三是开展执法质量自查自纠。下发《关于迅速开展执法质量自查自纠的通知》,从8月12日起到10月底,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对2014年11月以来的所有警情、案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通过拉网式的排查梳理,全面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落实整改。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自查警情61049起、案件43785起,问题整改率为97.70%。四是建立案件五级审核机制,强化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作用。下发《关于加强法制员案件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改目前的案件办理四级审核制度(主办人→单位领导审核→法制部门审核→局领导审核)为五级审核,在单位领导审核前增设一个法制员审核的流程,强化法制员审核把关的责任意识,要求每案必评,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纠正意见。 四、强化培训,有效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系列学习活动,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决策、维护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市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动落实党委中心组定期集体学法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二是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民警提升执法质量专项巡回培训。由王锡章副局长带队、市局法制支队派员深入全市13个县级公安机关进行巡回授课,重点讲解执法质量考评中常见执法问题和执法办案相关规范要求,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2543名执法办案民警统一闭卷考试,各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考。考试不合格及未参加考试民警由市局组织集中补考,现均已顺利完成。三是抽调各县级公安机关民警参加市局执法质量考评跟班培训。除学习公安部和省厅有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相关规定外,还参加市局“专项办”日常巡查考评,通过实践提升参训民警执法质量考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组织人民警察等级执法资格考试。继续做好全市公安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组织复习和各项迎考准备工作,今年组织包括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在内的1055名民警参加基本级、中级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五、认真履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下发《漳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通报》,通报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就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相应工作要求。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来市局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起,已办结16起。其中作出维持7起,当事人自撤4起,撤销2起,调解1起。行政诉讼1起(原告已撤诉),未发生国家赔偿案件。 新的一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主动顺应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继续以抓执法监督和执法主体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在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安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公安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一要建立长效机制促执法质量可持续提升。针对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细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探索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由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派驻专职法制员对执法办案单位的案件包片管理,充分发挥法制员执法监督作用,确保警情和案件“日日清”;出台受立案规范,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强化受立案环节流程管控的监督管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订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办法,进一步细化使之更有效发挥作用,避免挫伤民警的执法办案积极性,打消民警“多办案多出错”的思想顾虑,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二要抓执法监督管理促执法质量稳步提升。严格按照市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实行常态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的规定》,真正落实办案单位日常考评、县级公安机关月交叉互评、警种考评和市局阶段考评相结合的常态化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机制;强化对网上执法办案工作巡查力度,杜绝案件网外流转、案件材料不及时扫描、搞虚假考评“刷数据”及执法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三要抓教育培训促执法主体履职能力有效增强。以立足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为原则,以提高基层一线民警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为目标,调整新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各级各类常规培训内容,突出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的实务培训,确保执法办案类课程占总体培训课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全面提高办案民警的执法办案和信息化应用水平。继续抓好公安民警基本级和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强化考试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漳州市公安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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