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7.02.2016  10:35
2015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按照《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总体部署,围绕全面推进海洋与渔业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市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进展情况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循法治要求,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海洋与渔业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落实《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务会学法制度》,每月一次的局务会均要进行谈纪析廉,学习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等方面的法律知识。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了解法律,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切实增强宪法法律至上意识、权力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律知识竞赛,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与海洋与渔业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自身职责。 2.健全并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提升行政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在履行涉海涉渔重点建设项目用海审查、评审、环境影响评价核准等行政审核审批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工作,在出具涉海涉渔重点建设项目相关审核审批文件中同时明确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意见,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涉海涉渔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备案审查。贯彻《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落实并完善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备案审查等制度。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门户网站上规范性文件网络查阅平台,方便公众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的备案监督,今年来共向市法制办备案10起重大行政执法行为。 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市级原有审批事项4个,今年来已下放3个;原有公共服务事项2个,已取消1个、下放1个;同时认真承接省厅下放的3个审批和服务事项,做好上下沟通协调,强化业务培训和跟班学习,确保审批事项顺利下放与承接。进一步推行柔性执法,切实转变“重监管、轻服务,重权力、轻责任”的管理方法,注重疏堵结合,采取教育、劝导、示范等方式,给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帮助、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引导其自觉守法。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共开展了2次案卷评查,并进行通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了具体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 5.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组织12名工作人员参加2015年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制科和常年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审查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建设,依托平台推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今年来,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网上执法平台上公开。配合做好网上审批合法化、规范化的有机衔接工作,依托“漳州96123行政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新入职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定期培训和以海洋与渔业执法实务为重点的专门法律知识轮训,提高文明执法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 6.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经清理,我局保留行政权力131项(其中91项实行属地管理),具体为:行政审批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处罚9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18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根据我局“三定”方案规定的13项部门职责,梳理出203项具体责任事项,明确了相应的追责情形,编制我局责任清单。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强化行政监察,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在2012年汇编的《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运行管理手册》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最后确定93项制度,重新汇编成册。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布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单位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今年来我局共制作主动公开信息44条,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与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的交流互动,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古雷“4.6”事故等涉及我局的重大突发事件,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积极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加强局门户网站(zzof.zhangzhou.gov.cn)和“漳州海洋博物网”(www.zzhybw.com)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力度。 8.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深入实施依法处理信访事项“路线图”,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今年来我局共接到2起信访件,全部办结,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进京赴省上访。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和行政应诉工作,增进行政与司法信息沟通与共享,做好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宣传贯彻。今年我局共有2起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均能出庭应诉,没有败诉案件。 9.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学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执法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等学法机制,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聘请漳州泾渭明律师事务所的蔡丽石羡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局常年法律顾问的作用,在签订重要合同、处理重大事务过程中,有效规避我局法律风险。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我局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行政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海洋开发与保护的矛盾需要进一步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需深入推进等问题,将在下一阶段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意见 2016年,我局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海洋综合管理和用海服务,加快推动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 1.深化海洋管理创新。要进一步深化拓展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力争在填海项目用海招拍挂取得实质性突破。要积极推进古雷海域收储工作,重点做好古雷14宗列入用海储备计划的海域收储工作。要加快推动海岸带综合管理,完成《漳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年)》公布实施,为我市海洋管理提供依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海岸带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市海岸带的利用和保护更加规范有序。 2.加强“五海”资源保护。要围绕“五海”保护工作目标和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加强资源保护力度。要加快推进东山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海洋局的有关要求,督促和指导东山县继续开展东山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我市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加快八尺门、诏安城洲岛、漳浦旧镇湾、东山东南部海岸等重点海域实施生态修复和环境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环保的陆海统筹协调机制,有效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继续开展渔业资源生态补偿工作,在东山湾、九龙江流域等水域组织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3.强化用海保障。要以“一雷一核”为重心做好项目用海的前期辅导和审批服务,积极主动帮助项目业主做好用海审批,使我市申报的用海在指标、批办等方面又足又快又好。要落实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衔接,对上要承接好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把优惠政策用好用活;对下要进一步加强指导,确保已下放的事项“接得住”、“接得好”;对市级仍保留的审批事项,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前移窗口,方便群众。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海域使用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和资本化运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4.促进海洋与渔业平安发展。抓好渔船安全生产,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平安渔业”创建活动。强化渔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打非治违”、渔船安全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和综合治理渔船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海上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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