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林业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03.02.2016  09:54
2015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强化责任,不断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今年以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林业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力度 长期以来,我局领导始终坚定担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适时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督查活动。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规范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协调、指导、检查活动,办公自动化条件明显改善,办公经费、培训经费及开展活动经费得到有效保障,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不断向前推进。今年以来,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我局主要落实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林政科,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强考核管理。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各县(市、区)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完善惩防腐败体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风险发生的频率、造成的影响和后果,划分出三个风险等级,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制定《南平市林业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召开一次国有林场场长述职述廉会,有效推进国有林场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工作落实。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局领导对普法工作十分重视,把依法行政专项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加强对依法行政的办公场所设施建设、普法宣传教育及开展依法行政的各项活动提供资金保障,经费做到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二、严格规范管理,扎实开展林业依法行政工作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在确定决策意向、拟制决策方案、审定决策方案、决策执行与完善、决策监督等环节都做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在加快林权制度改革中,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我们都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决定。常年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林业各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关。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履行《干部任用条例》,认真做好干部任前考察和事后监督,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对行政决策事项定期跟踪反馈,并适时调整;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经确认属严重失误的决策,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2.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为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制定与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工作和加强行政管理的需要。我局始终坚持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在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福建省森林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办事,不出台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也监督各县(市)不出台损害林农利益的文件,上级部门已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的,我局不再出台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质量,做到内容完善、合法、规范,上墙公布,在管理上增加透明度。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审改办的工作安排部署,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进行清理和分类、有效完成“三张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审批,并通过政府网站和南平市林业局公众信息网实时公布窗口项目办理情况,方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项目办理进展,自觉接受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动态清理机制。在南平市政府公布的市林业局保留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根据省林业厅清理标准与口径,参照省厅行政权力清单公布的格式与规范,对我局的行政权力事项做进一步优化调整,形成本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经过优化调整,我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204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119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7项  ;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5项;其他  25项。同时梳理出县(市、区)林业局的行政权力事项指导参考目录,以有效指导各县(市、区)林业局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二是进一步清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根据南审改办〔2015〕7号和17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公共服务事项作进一步清理。目前经南政综〔2015〕200号文对外公布,我局共保留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11项;取消和调整公共服务事项3项。三是建立“责任清单”。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在理顺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三定”规定的关系基础上,我局共梳理编制出包括指导协调、发展规划、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16种类型在内的233条责任清单,其中指导协调12项;发展规划7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处罚110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收7项  ;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行政权力其他类22项;公共服务11项;其他13项。四是绘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运行流程图。我局采用分类绘制的办法,依法对林业许可等事项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共绘制出通用流程图25项,其中:行政许可运行类6项;行政确认运行类3项;行政处罚运行类(一般程序)1项;行政处罚运行类(简易程序)1项;行政强制运行类4项;行政监督检查运行类8项;其他行政权力运行类2项。 三、建立完善管理机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规定》,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抓好网站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和学习培训工作。在“南平林业局公众信息网”的首页开设了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栏,方便公众查询相关信息。截至11月底,市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80条,内容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政府规章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行政审批资料下载等。同时,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南平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审议制度、评议制度、反馈制度和备案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办公楼的显眼位置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设施,把群众最为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联系最为密切的热点问题和应该向社会、向群众公开的重大事项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把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化,主动搞好对下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在对各县(市、区)林业行政执法进行明查暗访的同时,加强基层站所“三化”建设,推进基层林业工作站标准化、林业执法大队规范化和森林公安派出所正规化,进一步树立林业良好形象。对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全市林业执法大队、林业检查站、森林派出所组织明查暗访,切实防范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巩固了林业系统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在基层站所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年终考核评比制等制度,强化群众监督。在林业站组织开展培训林农、扶持林业科技示范户、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村庄绿化等活动,在林业检查站和森林派出所开展标准站所建设,在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了林区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1月至11月,我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为2885起,查处率100%。森林公安局刑事案件立案451起,破案263期,破获犯罪团伙3个7人。市林业执法支队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起(南林罚卷﹝2015﹞1号),该案已于2015年7月8日执行完毕,截止9月6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终止,在此期限内当事人未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将于2016年1月8日终止,截至目前尚无行政应诉情况。现已将该案情况录入行政执法平台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3.积极维护林区稳定。一是持续开展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工作。依托市、县两级林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提升诉前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实行联动联调的工作合力,形成林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为提高调解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县、乡(镇)搞好涉林矛盾的排查和纠纷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同时实行市、县、乡(镇)三级联动,努力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积极处理发生的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截至目前,全市新发生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67起,面积18519.5亩。其中:市际1起176亩,县际4起7690亩,县内62起10653.5亩。全市共办结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90起,面积12910.5亩。其中:市际1起256亩,县际3起90亩,县内86起12564.5亩。二是把处纠工作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息访息诉与复查答复工作,在处纠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森林矛盾争议纠纷的信访工作,按照信访“路线图”的要求,认真办理林农来信来访,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做好答复、复查、复核。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化解矛盾。今年,市本级共受理涉林信访案件28件,其中信访复查13件,受政府委托复核15件,已办结25件,正在办理中3件。三是部署开展涉林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为持续抓好涉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准确掌握各类涉林矛盾纠纷状况,积极探索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今年村级换届选举的实际特点,4月初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涉林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工作。全市共排查出各类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积案318起9.47万亩,其中:省际纠纷9起0.87万亩,市际纠纷23起1.06万亩,县际纠纷68起1.81万亩,县内纠纷218起5.74万亩。对排查出的各类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对各类涉林矛盾纠纷的性质、成因、焦点进行分析排队,对可能引发群众上访事件的急案和矛盾激烈的老案、重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按案件的轻、重、缓、急安排调处计划,整合力量,落实承办单位,确定包案领导和承办人员,定时间及时调处,基本做到了信息准、情况明,处置及时。四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建议和决定。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三个必须”出庭应诉制度。1-11月,共指导全市林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46起,其中:行政复议案件31起,行政诉讼案件15起。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林业法治环境 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是正确有效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前提,是行政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需要,也是广大群众学法、知法、用法、自觉守法和参与监督的需要。我们在坚持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同时,突出林业工作特点,扎实抓好《森林法》和各类林业法律法规学习。 1.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坚持并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林业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并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有计划、有内容,定期组织一次基本法律法规学习研究,自觉遵守。二是坚持并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我们通过局机关党委,充分利用机关学习时间,贯穿普法内容,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在线参加《宪法》学习考试,年底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普法知识考试。三是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通过脱产培训、在岗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学习教育,特别强化学习了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确保吃透《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运用《条例》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2015年,全市林业系统参加省执法考试培训人员达134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5年度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考核工作,经考核60人取得2015年度福建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员资格。林政科黄木生同志以《南平市林权争议成因及解决对策》为题,阐述了林权争议产生的原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权争议的特点和林权争议的解决对策等内容,市森林公安局魏威同志以《浅谈公安刑事侦查工作》为题进行讲课,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讲授和交流了公安刑事侦查工作。 2.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近年来,我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育林的良好风尚。一是开展新法规普法宣传。抓住林业新法规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大张旗鼓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如《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法规颁布后,我局立即组织各级林业部门开展学习活动,为贯彻落实新政策法规打好基础。还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承包法》、《村民组织法》、《福建省森林流转条例》和《信访条例》,使政策法规深入民心、家喻户晓,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二是利用主题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利用“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市、区两级林业工作人员在市区学校和重点乡镇设立摊点,采取摆放标本、有奖问答、有奖猜谜、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每次活动结束后,还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播放活动情况,进一步扩大普法宣传效果。在2015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的防火宣传月中,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森林防火条例》、《野外用火须知》、《火灾扑救常识》、《森林火灾伤亡事故案例》、《农田规范用火演示》等内容宣传张贴到每一个村,每一条街。据统计,宣传月期间,全市共印发《森林防火条例》10万余份,挂防火条幅100多条,发放宣传单10万多份,张贴宣传标语10万张,防火短信群发10多次,出动宣传车2000车次,重新整修刷新宣传牌1300座。三是结合办证年审对从业人员重点宣传。各县(市、区)林业局利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审的机会,组织召开林业企业会议,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分发他们学习,熟悉内容,自觉规范从业行为,合法经营。四是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林业发展和林区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一纳入、四到位”,与科室、单位签订了综治责任状,进一步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构筑综治防控体系,创新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了综治工作和林业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从内部层面看,实现了无刑事案件、无重特大事故、无群体性事件、无干部违法犯罪的“四无”目标;从外部层面看,实现了林业经济发展平稳推进、涉林矛盾纠纷及时调处、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的综治目标。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林业依法行政机制还不完善,少数基层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治林战略,进一步强化林业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南平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
军地领导在福州检查指导征兵体检工作
  8月3日,副省长、省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金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