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5.01.2016  10:40
2015年,泉州市住建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住建厅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针对住建行业的特点,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加大依法治建力度,严格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强化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效促进全市住建行业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5〕108号)要求,现将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报告如下: 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法制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设有独立的政策法制科,综合协调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起草、审查、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听证等工作。凡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都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邀请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论证,并常年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决策能力。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普法教育工作,始终把普法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和党组中心组成员根据局制定的六五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年工作任务,认真制定学习计划,抓好政治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项社会事务,提高驾驭全局的能力。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我局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招标投标法》、《物权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学法教育。积极订购普法材料,购买了《宪法学习读本》、《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理解适用与实务指南》、《立法评估工指南》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书籍405本,印发了《最高法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最高法通报政府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法规继续教育培训。 3、加强行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守法意识。依托市建设系统培训中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安全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概预算员等各类人员的培训。同时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截至12月5日止,全年共计培训各类人员约1.8万多人次,全市住建行业人员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4、加强社会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守法氛围。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安全月”、“质量月”“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深入各街道办事处和建筑工地,采取分发法律法规宣传本、设立咨询台、悬挂标语条幅、开展网络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和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分发法律法规、办事流程等宣传资料数千份。通过广泛宣传,为住建行业在社会上广泛营造依法行政的提供了良好氛围。 (三)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1、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坚持加强住建系统和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业市场秩序、行政执法程序、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和应诉机制等多方面工作,制定出了明确、翔实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职能科室和执法被委托单位的执法监督,规范执法程序和标准,对行使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不明确或不适当的,及时进行修正并按程序报请市政府法制办批准;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除委托律师或政策法制科工作人员出庭外,涉及业务职能科室和受委托单位均积极配合应诉,并指派分管领导或相关责任人员作为局机关代理人共同作好应诉准备工作并出庭应诉,行政诉讼应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和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对经司法审判被确认行政违法的,依法追究过错责任人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深化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我局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4〕17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4〕171号)精神及我局实际工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行政职权事项和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清理和整合,现经市编办审核保留行政权力总数343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并对社会公布。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59号),我局严格按照要求编制责任清单,现经市编办审核保留具体责任事项424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4项,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流程和配套制度。根据《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编制了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相关权利运行流程图;同时建立了案件审核制度、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执法回避制度等17项相关配套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营造法治政府环境。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于今年7月份对2015年度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其中:保留规范性文件1份,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份。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征求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例行清理审核意见的函》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生产性工业企业土地收储暂行规定的通知》(泉政〔2012〕9号)提出修改意见,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较好的政策环境。 (五)积极做好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至2015年12月份止,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共计6宗,其中维持的1宗,终止的2宗,撤销的1宗,不予受理的2宗,均未引起行政诉讼和上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通过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我局能积极主动做好复议答辩各项工作,按时提交书面答辩,并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有关资料,自觉执行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作为行政诉讼主体时,我局能依照法定程序,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组织、应诉工作,接受法院司法监督;我局今年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1宗,在认真做好组织、出庭应诉工作的同时,积极加强与法院、当事人协调沟通,密切跟踪案件的审理进程,确保行政机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促进行业管理法制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度,完善法制监督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实施监督的具体做法上,要求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政务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监督,敢于暴光亮丑,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优化服务职能,把职业道德建设、勤政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推行服务承诺制度等内容融为一体,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自查自纠、检查评比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奖优罚劣,推进了行业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月公开内容上报,大力推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得到了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开展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1、部分科室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思想重视程度不够,科室之间配合还有待提高;2、近两年来,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力度不断强化、社会各方主体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法制工作业务大量增加,压力加大,加之法制工作人手长期短缺,造成工作运转不够顺畅,有出现忙乱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三、2016年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继续深化住建系统普法工作。按照省、市法制宣传的统一部署,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及各专项法律宣传活动。推动全系统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二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落实各级各单位学法、干部任前学法、法律知识培训及讲座等制度,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每年自学法律不少于40学时,促进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专业法律法规。 (二)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保障住建行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要重视和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评估工作,及时清理不适应实践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围绕住建行业中心工作,及时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各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城市建设方面的立法调研和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精神和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为改变以往业务科室分散执法为集中管理、集中执法,适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确保全市住建行业行政执法有力、市场运行有序,我局拟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成立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综合执法队伍(5-8人),重点负责中心市区住房和建设市场的各项专项治理执法及日常监管后续综合执法工作、全市住建行业重点稽查执法工作。 (四)进一步开展稽查执法活动,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监管执法工作和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稽查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类建设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各类违规建设行为;着力清理整顿建筑、房地产市场,确保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二要加强稽查执法检查和指导。建立建设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对各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各执法被委托单位稽查执法工作随机巡查,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政行为。重点巡查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以及违反法定执法程序、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等问题,并通报巡查情况。 (五)进一步抓好依法办案工作,提高规范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综合执法能力,积极推行网上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的运行使用,熟悉平台操作流程,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二是规范调查取证行为。进一步完善调查取证程序和证据规则,规范调查取证活动。三是要加强与司法系统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就行业热点难点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及时沟通交流,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 (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继续采取项目审批增效措施,对涉及公共服务及民生工程的项目实行容缺审批;认真做好各项下放审批职权的承接及规范运行,进一步改进审批服务,加快审批提速,优化行业政务服务软环境。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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