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22.01.2016  10:02

      2015年,市经信委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省经信委和泉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经信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贯彻意见精神及市政府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全市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5年经信法制工作总结 年初,我委召开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布置全年主要工作,并制定下发了《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泉经信法规〔2015〕133号),明确了各项法制工作重点,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立足机构改革,移交整合行政职权 年初,按照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经贸委、外经贸局、信息化局行政职权进行重新调整、整合,组建市经信委、商务局,同时,原市经贸委畜禽屠宰监管相关行政职权移交市农业局。为全面、及时做好行政职权移交工作,我委向市商务局发出《关于移交内贸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相关事项的函》,向市农业局发出《关于移交畜禽屠宰监管相关行政职权的函》,将有关行政职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等相关配套材料分别移交市商务局和市农业局,理顺行政职权,并及时将原信息化局行政职权纳入我委行政职权范围,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防止出现权力真空、工作脱节。 (二)规范权力运行,深化行政清单制度改革 根据泉州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改革,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国富主任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工作,严格落实本委内部科室及下属机构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该项工作。3月底,经市审改办审核同意,我委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委网站对外公布。为强化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及职权调整,截止11月底,我委已对上述两张清单部分内容进行3次调整核对,经市审改办审核后及时向社会公布。目前,我委共有行政权力89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6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行为3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         为实现权责统一,明确领导干部在行使行政权力中所应承担的责任,根据市审改办统一部署,我委以“三定”为依据,以市经信委《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全面编制《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经过努力,该清单于今年10月底由市审改办审核并统一对外公布。目前我委具有行政责任事项186项,其中本部门独立具有的责任事项176项、多部门监管事项10项。         (三)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委在近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根据省、市政府要求,2015年年底前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我委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委职权调整,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更新每一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推动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透明化。目前,我委所有办事事项承诺时限均压缩至法定时限60%以内,大部分压缩至50%以内,部分压缩至20%以内,所有办事事项的办理环节全部压缩至5个环节以内,大部分在4个环节以内,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         2.全面编制和修订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运行流程图。根据市审改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求,我委组织人员在以往流程图的基础上,根据新的格式要求,对所有流程图进行重新编制和修订。经过努力,流程图全部按时编制完成,共编制各类流程图30张,经市审改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核确定后,已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本委网站公布,方面群众办事。         3.清理规范办事事项申请材料。一是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为深化简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审核审批行为,根据市审改办《关于清理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52号)要求,我委组织相关科室对本委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涉及前置审批、中介服务和收费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清理后的材料报市审改办审核;二是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审改办、效能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开展“办事难、办证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审改办〔2015〕62号)要求,我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梳理,清理所有办事事项中“需要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出具证明材料或盖章”的办理条件或申报材料,报送市审改办审核;三是规范申请材料数量要求。在清理兜底性条款的基础上,我委对所有办事申请材料的数量进行规范,除了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外,所有申请材料均只能要求申请人提供一份,如需要复印,皆由我委办事人员自行复印,减轻群众负担。         4.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省级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先后制定了《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方案》(泉经信法规〔2015〕96号)和《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泉经信法规〔2015〕289号),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监管主体和监管程序。 (四)强化执法力量,稳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本轮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原市经贸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原市煤行办的基础上成立市经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我委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职权的移交和整合工作,努力在最短时间内组建一支有“战斗力”的执法队伍。         1.依法办理行政执法委托。执法支队正式成立后,我委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委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经信政法〔2014〕311号)规定,以《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为基础,经过多次研究,依法将我委大部分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职权委托执法支队行使。与此同时,为有效约束行政执法职权,降低行政执法随意性,我委从实际出发,及时梳理编制了《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印发执法支队和各执法科室执行,并上传“泉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中国·泉州”网站,接受群众监督。 2.持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对煤炭行业负有监督执法权。为落实煤矿行业监管职责,我委结合本市煤矿实际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每年编制年度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每月制订月度监管计划,对每月监管对象、监管内容、时间安排和监管责任科室做出明确安排。2015年计划监管40个矿次(检查20矿次,复查20矿次),实际监管40矿次(检查20矿次,复查20矿次),完成计划的100%。截止11月底,我委在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共出动210人次,查出安全隐患174条,完成整改174条。煤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未发生亡人安全事故。 3.有序开展电力行政执法。泉州市经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电力执法大队成立2年多来,持续有序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2015年上半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委以电力执法大队为依托,督促全市电力企业落实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泉州市辖区内220千伏、110  千伏、35  千伏、10  千伏以及  0.4  千伏电力线路走廊及设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分级分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截止  2015  年7月31日,共发现建筑物与电力线路(或设备)安全距离不足、树木危及电力线路(或设备)等安全隐患  1066处,其中:35  千伏以上线路  134  处、10  千伏及以下线路  932  处。已发放安全告知书、隐患整改通知书  119  份;10月份,我委督促泉州供电公司专项开展以线树矛盾、线筑矛盾、路中杆(拉线)隐患、“三线”违章搭挂隐患以及走廊外部施工隐患等五方面内容为重点的配电外部隐患大排查,共排查出8890处隐患、已消除3412处隐患,有效遏制配电涉电公共人身事故高发态势。2015年1-11月,泉州地区共发生外力损坏输配设施事件182起,直接经济损失256万元,电力执法大队依法执法,现场协调260多人(次),对违法行为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13份,为电力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共98.8万元。 4.严格开展节能监察。一是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按照市节能办《关于开展2015年节能监察(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我委对全市25家重点耗能企业和5处公共场所开展节能监察(监测)执法工作。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中,共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并出具节能监察建议书28份,提出合理用能建议合计95条,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并做好后期跟踪工作;二是开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检查。一方面,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和投诉邮箱,接受市民关于夏季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的举报;另一方面,在夏季用电高峰期,组织人员对政府机构、宾馆酒店、大型超市、写字楼宇等公共建筑空调温度的设置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市级共对5个单位公共场所的空调温度设置情况进行了专项节能监察,其中有2个单位的室内平均空调温度低于26℃,监察人员现场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立即整改;三是开展淘汰低效电机专项督查。为贯彻实施工信部  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我委组成督查组对我市4家重点用电企业淘汰低效电机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和指导企业对照在用低效电机淘汰路线图,制定机系统节能改造及淘汰落后方案。 (五)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委继续根据《泉州市经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总体安排,结合经信部门机构改革实际,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   1.扎实做好“六五”普法总结。根据市依法治市办要求,我委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极整理各类材料,报市依法治市办。“六五”普法期间,我委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工作。一是以执法促普法。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既强化对执法对象的普法教育,也通过执法案件曝光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二是以培训促普法。市经信委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执法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等活动,有针对性强化对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三是以政策宣传促普法。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法律进企业”活动,“六五”普法以来,市、县经贸部门编印、发放各类政策法规汇编二十多万册,召开政策法规宣讲会260多场次,进企“点对点”解读政策法规2400家次,发送政策法规信息短信20多万条,答复企业政策法规咨询近万次,有效推动企业学好用好政策;四是以活动出普法。我委每年以“节能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时段为契机,在“府文庙广场”、“丰泽广场”、“天湖山矿区”等地举办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养。         2.积极做好委机关法制教育。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行政办公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学法制度为依托,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5年,我委领导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列(试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节约能源法》、《招投标法》、《电力法》、《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全面开展节能法规宣教。我委紧紧围绕“节能有道,节俭有德”这一主题,开展“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一是由我委联合泉州电业局等单位共同拉开了“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序幕。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经贸部门负责人、部分重点用能企业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竖立着以“家庭节能”、“工业节能”、“办公节能”等为主题的一块块巨幅展板,图文并茂,吸引了大量群众观看。现场工作人员还为广大市民讲解节能降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分发节能宣传小册子;二是为推进燃煤锅炉能效水平提升工程,对我市500家燃煤锅炉的在用单位进行节能环保综合提升专题培训,邀请了中国节能协会中国节能专家联盟副秘书长、首席专家李军先生和泉州师范学院教授、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研发中心主任潘仲巍先生讲解工业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的措施和锅炉能效监测及污染物排放监测的标准;三是为了营造氛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借助杂志、互联网、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加强宣传。在泉州晚报“经济新闻”专栏版块中刊载了宣传周活动方案,重点介绍当前节能形势与政策、企业节能新模式等内容;泉州电视台对我市开展的系列宣传活动及时跟进,并第一时间在地方电视台播报活动实况,在我市营造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 4.认真做好煤矿安全法制教育。2015年来,经信部门将《安全生产法》纳入春节后煤矿复产前从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中,并在在永春县煤管局组织集体谈心对话,面对面向矿长解读新《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我委于6月份在全市煤矿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在永春县铅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向矿工及群众发放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矿工的疑问并将《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制作成宣传图画分发到各矿井,制作安全宣传挂图240幅、安全标语200条到矿区各矿井张挂,同时,还举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谜语有奖竞答、竞猜活动,现场气氛活跃;二是开展事故案例警示和安全科普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管理型煤矿企业分期分批组织各矿井进行全员事故警示教育培训,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由福建煤监局制作的我省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光盘。我委在矿区集中组织了3场警示教育和安全法规教育活动,播放了煤矿安全常识小课堂教育系列片《矿井防治水》、主题宣教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职业健康专题片《“白伤”之痛》等安全科普影片;三是开展安全培训。每年委依托安全培训资质单位泉州市太阳石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煤矿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和安全法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自我保安、相互保安意识和矿井安全保障能力。截止目前,已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367人次,对煤矿农民工安全培训2525人次。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一是为提高相关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新规定,我委请专业机构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八条规定》印制数百份,发放至相关至各县(市、区)经信部门、直属各单位和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二是充分利用“继续教育”工作这一平台,于今年10月份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举办为期4天,以“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继续教育培训,100余名经信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骨干参加培训;三是积极开展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利用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媒介,大力宣传油气管道保护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市直相关部门与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在丰泽区开展对管道途经乡村的管道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现场分发宣传手册、宣传服装等资料3000余份;与中石化共同举行各类管道宣传活动2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品6000余件。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增强管道保护法律意识。 (六)坚持信息公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和支持下,市经信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和形式,逐步完善公开机制和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我委在《中新网》、《新华网》、《人民网》、《福建日报》、《泉州晚报》、《东南早报》、《东南网》等媒体刊登多篇经验做法、工作信息新闻。截至目前,我委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移交市档案馆政府信息纸制文本45份、电子文本45条;泉州经济和信息化门户网站访问量累计超过80万人次;至今尚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现场、网上、电话咨询。同时,我委加强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来先后将《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等信息通过本委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泉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我委在近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针对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制作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标准化办事规程等材料,全部录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实现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2.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工作。我委持续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对不再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与现有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健全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应注明有效期。2015年,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2015年度到期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5〕31号)我委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我委涉及10份文件,其中5份申请保留,5份废止。 二、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6年,我委将继续以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法制建设,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规定,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二是继续做好节能、电力、煤炭等方面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工作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经济发展;三是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积极组织还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业常识培训,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学习和实践,使每一位执法人员执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技能得到提高。 (二)做好经济和信息化方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委将根据省经信委和市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经信系统“七五”普法规划,扎实有序开展普法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宣传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煤炭法》、《电力法》、《安全生产法》、《电子签名法》等与经信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二是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法律进企业”活动,及时将各种涉企法律、法规、政策,特别是各种惠企政策送达企业,使企业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三是通过讲座、办班、以会代训、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核审批制度改革。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委将继续深化行政审核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制定(修订)行政审核审批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动态梳理行政职权,及时承接上级下放(委托)的行政职权,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切实下放行政职权;三是提高审核审批效率,优化办事流程,根据实际尽力压缩审核审批事项承诺时限;四是进一步完善泉州市政府门户网、市经信委门户网,泉州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等网络平台上我委行政职权信息和办事指南,强化行政职权信息公开工作。 (四)持续加强清单动态管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责任清单制度是行政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成果,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清单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清单内容,确保准确性,使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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