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经信息委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4.2016  10:45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的有关规定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通知》(漳政办发〔2015〕92号)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5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及省经信委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规定》(国发〔2008〕17号)、《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及《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漳政办〔2015〕44号)的总体要求,坚持以制度建设为载体,以加强监督为手段,以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履行好经贸本职工作为根本立足点,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和机制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薄弱环节、推进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服务和管理效能等多项措施,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上新水平。 (一)切实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 1、着力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领导和决策机制。一是委领导高度重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期间,多次把经信法制工作列为重要议题,与其他重要工作进行同部署、同安排。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按照《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要求,研究部署我委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漳州市经信委关于落实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并狠抓落实;二是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市委党校庄建平教授在会上专题讲解有关“法治思维”讲座,共有委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和副科级以上干部共29人参加,接受一次比较系统的法治思维培训和教育。三是根据本轮机构改革的职能调整和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订《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和《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着力建立健全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 2、继续落实好政务与信息公开制度。我委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已制订的《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在进一步明确本委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科室的基础上,着力狠抓落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抓好政务信息公开裁体建设,除在委办公场所设政务公开栏和LED滚动视频外,着力及时维护和完善委门户网站,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上级机关的要求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及政务工作信息,努力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到实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3、认真组织落实法制学习与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着力制订和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和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好周密安排,采取平时自学与集体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由委法制科和办公室负责具体学习计划的检查督导和落实工作,确保每位参学人员全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40课时。二是开展全市经信委系统法制培训活动,以每两年一次的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重点,举办经信系统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班,共有各县(市、区)经贸局负责法制工作人员和具体行政执法人员近60人次参加,学习和培训内容包括:以宪法为主的综合法律法规24部和有关经信专业法律、法规、规章17部。三是开展电力执法专题培训活动。共组织108人次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重点学习《电力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四是开展电力法规专题宣传活动。共发放《电力法规常识》、《保护电力措施宣传画》、《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2.5万余份,扇子、隔热垫、雨伞、茶具等小礼品1万余份,张贴保护电力设施温馨告知图3000余张。五是组织编印《2015年国家、省、市扶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上下册,共5000多册,发送全市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有关部门。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落实“六五”普法各项工作,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并被确定为市直“六五”普法标杆单位。 (二)持续抓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 2015年我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在原有基础上,主要还做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严格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政综〔2014〕143号)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委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确认和推进工作。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工作。清理成效显著,共取消各项行政权力63项,下放1项,实施整合10项,重新调整规范22项,确定保留82项,扣除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自然转移市农业局和市商务局的69项行政权力因素,实际精简率为35.96%。该清单已由市审改办于2015年6月26日以漳审改办〔2015〕10号文的形式给予公布实施。二是扎实开展我委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梳理和编印工作。采取与清理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同部署、同梳理的方式,共梳理上报公共服务事项26项,目前已经市审改办审核确认公布13项。三是严格按照《漳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市、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漳审改办〔2015〕51号)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委责任清单的编制和确认工作。共梳理确认我委拟公布的责任清单事项176项,其中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9项,发展规划类事项2项,政策法规类事项6项,指导协调类事项12项,其他类事项55项,行政许可类事项2项,行政确认类事项3项,监管检查类事项15项,行政处罚类事项61项,公共服务类事项13项。 (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基础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市法制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于11月20日制定并发出《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下达各县(市、区)经信局、委各有关科室执行,主动把评查范围从市直扩大到各县(市、区),同时于12月1日召开各有关科室科长会议就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按照既定的工作安排,目前市直部分的评查工作已经完成,共评查22件行政审批审核案件,对照市法制办下达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一)》进行打分,自查得分97分;评查中共发现3个存在问题和不足,已当场要求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各县(市、局)的评查工作,目前尚在抽查、统计和梳理之中,从已掌握的情况看,各县(市、区)的工作开展不平衡,差距比较大,存在问题比市直多,有的甚至连最基础的工作都没做好, 评查结果出来后,我们也将进行通报。以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的合法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2、继续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与委各有关职能科室的工作衔接与规范运作工作。我委结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进驻和撤出行政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保证项目进驻到位,撤出有序,高效顺畅运作,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截止目前为止,我委中心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审核项目22件,按时按质办结22件,按时限办结率达100%。 3、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的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清理前置审批项目。我委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含子项目名称等共有45项,保留有前置审批的项目34项,没有或取消掉的前置条件的项目共11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一项(含11个子项)涉及的前置审批仅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和涉及环境污染安全的重特大项目环评报告等3项。二是清理中介服务项目。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涉及前置条件的中介服务项目缺乏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经此次清理保留涉及中介服务的项目共29项。涉及中介机构类型有:工程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安全评价公司、任职安全资格培训单位。三是清理涉企收费事项。经清理,我委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其他行政权力没有涉及对企业(含个人)收费的事项。 4、进一步规范和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化手段。一是健全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制度,对委各职能科室(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求由法规科从法律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规定履行向市法制办的报备程序。本年度我委共审核并向市法制办报备3份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二是严格规范并推行行政执法审核审批程序,专门制作了行政执法文书审批表,规定全委所有对外发出法律效力的执法文书都必须经法规科、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特别是行政处罚中的立案和处罚决定书,涉及行政处罚的一般案件须经相关科室(单位)合议,重大案件须经过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三是严格按照漳州市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有关规定,及时录入并上报相关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网上电子监察和网上查询投诉。 (四)有效推进经信行政执法工作 为切实履行经信行政管理职能,打击各种涉及经信职能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我委组织各有关职能科室及授权执法单位,开展了一系列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经信行政执法有效开展。         1、着力强化电力设施保护执法行动。我委在去年成立电力行政执法办的基础上,今年以来,着力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力度,全年共排查出电力设施各类隐患116起(其中保护区内施工作业29起,违章堆放物品22起,违章建筑4起,超高树竹61起),已协调解决112起。共协调处理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11起,其中立案1起,协调成功10起,挽回经济损失35.2万元。         2、严格开展节能执法监督检查。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的通知》,在我市先期开展对长泰县长庆合成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化工行业和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等11家钢铁行业企业的高耗能落后电机淘汰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组成督察组对企业在用电机及系统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二是对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我委同市质监局展开联合行动,依法对我市列入“十二五”国家玩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36家万家企业进行能源计量审查,从而有效促进重点能单位进行节能降耗。 二、主要存在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制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一些县级局至今未设立法制机构或配备专职的法制人员,给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带来很多困难。 (二)行政执法职能履行缺位的问题较突出。由于目前市直经信系统和部分县(区)经信部门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造成行政执法无法到位。据初步估算,目前涉及我委可履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有17部,行政执法事项近百项,涵盖工业、节能、电力等多个领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但许多职能科室还达不到法定的办案人数,同时又忙于应付日常事务,因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造成80%以上的执法事项无法正常开展。 (三)学法制度不够健全,学法用法尚未形成应有的氛围,经信法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较完整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尚未建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和落实。 (五)案卷评查工作基础薄弱,尤其在县(市、区)层面,卷宗缺失比较严重,建档意识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卷评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明年的工作思路         2016年,我委将突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继续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下一阶段中央、省、市的系列部署,着力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完成好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经信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扎扎实实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务求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二)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突出精心组织好法制员制度的推行工作,严格按计划实施,严格把好选人关,确实把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法制员队伍中。要以组织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为载体,经常性地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并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有效形式加强对法制员和相关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 (三)继续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丰富普法工作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法律培训,组织市(区、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班,按照市法制办和省经信委新一轮普法规划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委的实际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完成2016年度普法各项任务。 (四)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窗口建设,完善行政中心窗口服务功能。按照我委制定的6项措施,进一步增强中心窗口创优服务能力,提高政务效率,确保审批服务的高效运行,从而把便民理念落实到实处。同时加强窗口与科室工作的信息互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及时移交材料,提高监管力度,加强信息沟通,坚持互相联动。 (五)要按照上级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逐步完善对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更有效的规范和管理,突出依法行政、高效率行政。 (六)要从基础工作抓起,逐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报备工作。继续抓好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七)要进一步抓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相关工作。一是突出抓好和推进已经建立的三项法制工作制度和机制: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行政执法个案投诉处理机制的若干规定》等的贯彻与落实。二是努力创造条件,重点从必要的程序和机制着手,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福建省人民政府重点行政决策十条规定》和《漳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等六项制度》,建立健全落实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三是重点抓好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等“三个清单”制度的后续实施工作。 (八)着力按照上级部署,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有关依法治国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实施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漳州市经信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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