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商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7.02.2016  10:36
2015年,漳州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工商总局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以及漳州市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富美漳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围绕法治工商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我局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落实上,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要点,积极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1.积极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有关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指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二是根据《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对我市法治工商建设的基本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制定《漳州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工商。 2.努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一是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紧密联系执法实践和执法人员工作实际,规划和安排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并纳入年度干部培训教育计划中,将依法行政知识列为各类综合和业务培训的必修课程,逐步提高在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二是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作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的重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局长办公会议开展学法活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制。三是完善并落实拟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3.定期开展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考核。积极探索和建立推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作为内容之一,并要求领导干部述职报告中把个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要素之一,强化和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4.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和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完善以办公会议为主要形式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行政程序,形成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贯彻落实《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集体审议工作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定性处罚时,组织由局领导和办案机构、法制机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案件集体研究并制作案件集体研究记录存档于案卷,有效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二是探索建立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本系统法律专业的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的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在各级工商机关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 5.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备案、清理、监督和解释工作。对特别重要且影响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文件制定和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工作,切实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夯实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今年来,我局认真做好市政府等部门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共计83份,并提请市政府对3份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和实效 今年来,我局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拓展监管执法范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截至11月底,共办结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028起,罚没款840.92万元。 1.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整顿房地产及物业行业交易秩序、打击“傍名牌”、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及滥收费用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表示、“傍名牌”、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今年来,共查处公用企业、独占地位企业限制竞争等相关案件74起,罚没款225.27万元,指导平和县局查处的一起房地产企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5年度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 2.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组织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利用网络从事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2起,罚没11.5万元。 3.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持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今年来,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14起,罚没85.53万元。 4.加大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一是继续牵头落实整治虚假广告联席会议制度,采取联合约谈、联合检查、联合通报、联合公告等部门联动工作形式,不断增强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合力和实效。二是加大广告监测力度。根据2015年1-11月国家工商总局违法广告通报结果显示:漳州主要媒体严重违法广告的违法广告数有43条,违法广告有148条次,违法条次率0.36%,监测中心通报数据的查看率和处理反馈率都是100%;三是发挥开展专项整治的优势,适时地开展各类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对屡禁不止、大范围频繁发布的违法广告严厉查处。今年来,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有163起,罚没67万元。 5.加大商标执法监管力度。将“双打”工作常态化、高压化,与名优企业开展联合打假行动,加大商标维权力度,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今年来,共查处案件126起,罚没226.85万元。 6.开展无照经营综合治理。针对我市无照经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2015年度漳州市工商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范围内各类涉及安全生产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部排查。今年,累计查处无照案件396起,案值533.44万元,罚没款150.17万元,引导办照1311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396起,罚没款150.17万元。 7.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去年开展“校园周边规范月”的成功经验上,进一步细化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目标,将抽查工作与重点执法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努力营造健康有序、安全放心的校园环境。今年来,我局牵头组织黑网吧联合执法行动2次,全市累计查处取缔黑网吧11户,罚没款11.25万元,查封违法经营场所6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138台。 8.严厉打击传销。一是紧密联系辖区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积极联系“打传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利用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及各种媒体的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二是持续开展“无传销社区(村)”的创建工作。至目前为止,我市共有无传销县2个,无传销社区(村)32个,并以点带面,逐渐连片扩大“无传销社区(村)”覆盖面积,横到边、纵到底建立打传监管网络,有效构建我市打击传销活动的基层“高压网”。今年来,共端掉传销窝点148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043名,解救人员1043名。 (三)围绕服务发展大局,提升依法服务水平和质量 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坚持政策与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力服务富美漳州建设。 1.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一是扎实推进“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视察工商总局时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协同配合,扎实有效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自6月1日实施“一照一码”改革以来,发出“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833份。二是全力抓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全市2013年度已公示年报企业31180户,年报率88.55%,个体工商户115532户,年报率86.44%,企业年报率居全省第三、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居全省第四;2014年度已公示年报企业37048户,年报率83.79%,个体工商户145354户,年报率85.72%,农民专业合作社2618户,年报率70%,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居全省第四。三是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后续监管。加强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录入市场主体信息41876条、监管信息4296条,出具企业信用证明31份;认真做好市场主体信息即时公示工作,对全市25.48万户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公示;强化异常名录管理,标记经营异常状态44765户次,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1852户次。 2.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加大商标“分类指导、梯队培育、跟踪服务”力度,促进商标增量提质。今年来,全市新注册商标3940件,其中集体商标(简称“集标”)16件,地理标志商标(简称“地标”)6件;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3.3万件,其中驰名商标43件、著名商标401件、知名商标615件;地标95件,集标298件,地标集标数量继续稳居全国设区市首位。 3.大力扶持广告产业发展。为市政府代拟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漳州广告产业园发展若干意见》,召开广告产业发展座谈会,鼓励广告企业组建股份制公司或集团公司,支持漳州牛庄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资源的优化组合、高效配置和产业升级。 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搭建融资平台,运用动产抵押、商标权质押、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今年来,共帮助企业融资160.33亿元。 5.积极服务三农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扶农惠农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74户,新设立家庭农场891户。至目前,全市发展家庭农场295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42户,分别居全省第二和第三位。 6.提升消费维权水平。一是持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强化消费投诉数据统计分析利用,优化“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服务,深化与司法机关的“诉调对接”,完善“消费维权专家信息库”,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协作机制,不断拓宽消费纠纷处理渠道,提升维权服务效能。今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2.1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4.45万元。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儿童用品、化肥市场抽检及整治工作,抽检样品250批次,查办消保案件53件,罚没34.8万元。加强服务领域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银行、电信、房地产企业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办相关案件7件,罚没11.47万元。 (四)夯实队伍建设基础,提升执法监督力度和成效 今年来,我局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力度,积极接受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依法规范执法。 1.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严格贯彻落实省工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适用35部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有规必用,严格落实有关降(升)级、降(升)档审批制度,并将“三级九档”的规范使用情况列为行政执法评议的重要指标之一,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通过开展优秀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评选活动,加强说理式文书示范和审查工作,提高说理式文书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文书的使用,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3.持续开展电子执法监察。依托案件管理电子系统,对每一起行政执法案件,从录入时限、办案期限、证据变动、涉案财物管理、行政处罚执行、案件移送及销案管理等七个方面,全面实施网上电子监察,有效地推进了执法办案“十项制度”落实,保证执法办案的透明、公正、廉洁。 4.认真做好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一是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5年市场监管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要求,与市法制办和质监、食药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考试方案,联合抓好题库组织、培训学习、巡查监考等工作,并依托工商视频会议系统开展了考前集训和动员,确保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于10月12日在全市各县(市、区)顺利举行,为尽快换发统一的市场监管类执法证件,有效整合执法资源,确保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二是认真执行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更加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执法证管理水平;加强执法办案主体监管,确保执法办案人员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5.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清理工作。一是开展权力清单梳理。根据《漳州市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表,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履行,谁清理”的原则,有效开展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局取消行政权力87项(交县级部门属地管理),下放1项、整合589项、调整规范2项,目前保留的行政权力11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处罚62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二是认真做好本局责任清单制定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工商局“三定”方案,参照省工商局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本局各类职责380项,多部门监管事项责任4项,明确具体职责、责任科室和追责情形。三是认真做好前置审批清理等各项清理及规范工作。经过清理,我局保留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7类17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没有中介服务事项,涉企收费项目(企业登记费)已暂停征收;做好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申报材料清理,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十个凡是”的要求,严格简化申报材料;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绘制流程图16张,涵盖各类行政执法事项。 6.增强执法检查效能。积极组织全系统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评查,通过网上抽案件、随机分配案件、全员参与评查等形式,有效推行执法案件评查与执法实践技能培训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促进执法规范、提高执法水平的作用。对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检查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就各单位存在办案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证据、适用法律、法律文书送达与书写和涉案财物的问题进行详尽的评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7.加强基层法制员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员工作规则》,着力加强基层一线法制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行政执法重大疑难问题研讨活动,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共识或者倾向性意见,为执法决策、具体案件办理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基层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提升基层法制工作水平。 8.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定期通报、警钟长鸣;对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致使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有关领导直至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年来,没有发现依法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况。 9.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重视和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和化解矛盾的功能,注重运用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今年市局累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件,依法受理6件,审结6件,维持3件,当事人撤回3件;积极接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机关的行政复议监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认真参加行政复议。今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均没有复议案件被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工商机关撤销的情况。 10.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制定《关于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漳工商法〔2015〕40号),深入分析《行政诉讼法》修订对工商行政执法和应诉产生的影响,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并就当前工商行政执法面临的行政执法主体确定、公司登记审查责任履行等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全系统有效应对《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执法的影响。二是联合漳州市中级法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县级工商部门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行政诉讼审理及行政许可涉诉若干问题座谈会。会议邀请中级法院行政庭法官专题讲解新《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并就工商行政许可可能涉诉案件及许可风险、当前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主体问题、“电子数据”的证据运用等问题进行座谈,形成多项共识;针对市、县两级工商部门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与市中级法院沟通协调、分析案情,积极争取得到法院支持。三是严格依照《行政诉讼法》修订后的新要求,以复议机关的身份复议机关与龙海市工商局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行政许可诉讼案,认真参与答辩、庭审等工作,该案作为新《行政诉讼法》出台以来龙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出庭应诉的代表性案件,被安排在法院科技庭开庭并全程录音录像,我局许永旦副局长作为复议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今年来,全市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或者被变更的情况。 11.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政府的监督。今年共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均为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和焦点,也是当前工商部门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经市局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所有提案均按时按要求顺利办结,并通过走访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委员,满意率100%。 12.积极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六五”普法总结迎检工作,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手段,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集中宣传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展示漳州工商良好风采,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领导下,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法治工商建设得到有效推进,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有的工作措施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环节监管力度不足。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研究提高。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市工商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和漳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持续创新管理机制和监管服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富美漳州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持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紧扣漳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持续推动工商行政执法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的方向继续前进。二是以贯彻落实工商总局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监督规定》为契机,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持续强化工商内部执法监督,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水平。三是按照《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规定,认真落实法治工商建设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本市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法治工商建设制度机制,巩固并提升法治工商建设成效。 (二)持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或培训活动,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有计划地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与更新,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形式的执法实践专业培训;三是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在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考察、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个别提拔任职考察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考评,切实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执法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工作日常评议考核;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研究制定相关程序的细化规定,切实促进执法程序的规范;三是进一步强化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各项工作,落实行政权力运行风险分级监管和重要行政权力运行动态监控等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逐步将自由裁量制度延伸至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领域,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五是进一步全面开展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力度,认真开展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评议、督促、纠正等监督工作,推行执法检查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实名点评通报制度,积极实践行政复议调解制度、行政处罚案件案中约见制度,及时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外部监督机构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各类提案,依法参与行政诉讼,健全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监督;四是进一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定期通报、警钟长鸣。   (漳州市工商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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