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年报公示本月截止 商家不按期公示将被“拉黑”

08.06.2015  12:47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道厦门的企业、个体户们注意了,今年的年报公示将于本月底截止。导报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的年报从时间、内容到惩戒等都有明显变化,没有公示的经营者要抓紧,否则面临着无法贷款、招投标、年审等后果。

  25.9万商家要年报 近一半未公示

  厦门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经于2013年全面启动,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改工商年检制度为商事主体自主公示年度报告制度,按期公示年报成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

  从2014年3月1日起,经营者不再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报,而是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并公示年报。2014年,厦门市有19.23万户经营者填报了2013年度年报,年报公示率达92.66%。

  今年,年报公示已经进入第二年,凡是在2014年12月31日前(含2014年12月31日)在厦门市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商事主体,都应当公示2014年度年报。导报记者了解到,今年要公示年报的经营者将达到25.9万户,但截至6月第一周,仍有近一半没有公示。

  三大变化

  变化一:6月30日截止不延期

  需要提醒广大经营者的是,往年过了最后期限还能延期的“好事”今年不会有了,超过本月30日未公示的就算逾期。因此,还未公示的经营者要抓紧时间。

  去年,厦门就有未按期公示年报的16713家商事主体,已经被移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进行公示。

  不过对于这些经营者而言,仍然可以尽快补报上一年度和最新年度的年报,之后可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回商事登记簿。最新数据显示,已经有4000多家商事主体成功移回,不过系统内仍留存有其未按期年报的信息。

  变化二:填报内容增加

  同时,经营者还要注意的是,2014年度年报填写内容有所增加,包括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网址网站信息、资产状况信息等。填报内容因商事主体类型不同,有所区别。

  变化三:联合惩戒逐步明确

  很多经营者觉得“年报是政府部门的事”、“迟些年报或者不年报没什么影响”、“年报随便填填就行”,截至6月5日,仍有近12万的商事主体尚未公示2014年度年报。

  要知道,不按期公示年报,最终损害的是经营者自身利益。导报记者了解到,未按期公示年报,不但会被移入异常名录,还将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很多经营者觉得自己随时会关停,也懒得去年报,但其实一旦进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后就会剔除名称字号,相关责任人会受到信用惩戒,当你打算再开办公司时,就会处处受限。

  不但如此,厦门联合惩戒的内容也正在逐步明确。导报记者获悉,逾期没有年报的商家,质监局对其不予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审;财政局审核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的招投标项目时,也将其排除在外;金融机构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目前,更多的联合惩戒措施正在制订当中。

  特别提醒

  年报可以在线提交

  商事主体年报需要经营者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点击悬浮窗口年度报告公示入口或者商事登记里面网上申报中的商事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年报系统支持IE(版本号包括8.0和8.0以上)、火狐浏览器。除此之外的浏览器不建议使用,会造成数据丢失、按钮未响应和填报内容被遮挡的情况。

  年报提交成功后,可以登录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商事主体公示查询”模块输入查询条件(注册号、名称、关键字三选一),点击【查询】—到“商事主体公示查询页面”选择查询者,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双击查询列表数据—进入页面点击“年度报告”标签页,即可查看提交的年度报告。

  特别提示

  联络人备案很关键

  很多经营者对联络人备案制度不了解,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主体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联络人,是指商事主体指派或者委托,依照本条例负责披露应当公开的该商事主体信息,接受有关行政机关询问调查的人员。

  联络人备案是企业的应当备案事项。联络人备案后,登录年报系统后会实现自动关联,防止被人冒用进行乱报、错报,可以更好地保障信息安全。对于个体户来说,则无需备案联络人。

  联络人备案要带这些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的备案申请书(商事主体加盖公章);2.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商事主体签署的《联络人信息表》(联络人签字);3.商事主体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商事主体签署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商事主体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修改错误必须是备案联络人

  “年度报告”或者“国民经济数据采集表”出现错误,可以点击“年度报告修改”或者“国民经济数据采集表”进行修改。不过必须为已到工商登记备案的联络人才允许修改年度报告,如果未备案,请先进行备案,备案信息必须与用户注册信息一致。